内容简介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
第三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四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第五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
第七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八节 民法的解释
第九节 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思维
第二章 民法的历史演进及其发展
第一节 西方古代民法
第二节 西方近代民法
第三节 西方现代民法
第四节 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及其未来
第五节 我国民事立法的发展及其展望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节 民事权利
第五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
第六节 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四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
第三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节 监护
第六节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住所
第五章 法人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设立
第五节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法人的机关
第六节 法人的终止
第六章 合伙
第一节 合伙的概念
第二节 合伙的分类
第三节 合伙人的出资和合伙财产
第四节 合伙的债务承担
第五节 合伙的内部关系
第六节 入伙和退伙
第七节 合伙的终止
第七章 国家
第一节 国家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二节 国家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一节 法律行为的概念
第八章 法律行为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三节 意思表示
第四节 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五节 欠缺生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第九章 代理制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代理的分类
第三节 代理权
第四节 代理权的行使
第五节 表见代理
第六节 狭义的无权代理
第七节 代理权的消灭
第十章 诉讼时效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 诉讼时效期间的分类
第四节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第五节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和延长
第六节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后果
第十一章 期间与期日
第一节 期间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除斥期间
第三节 期限的计算
第十二章 民事责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民事责任的分类
第三节 民事责任形式
第四节 民事责任的竞合和聚合
第一节 人格权的概念与性质
第二编 人格权法
第十三章 人格权概述
第二节 人格权的种类
第三节 人格权的民法保护
第四节 人格权与其他民事权利
第十四章 一般人格权
第一节 从具体人格权到一般人格权的发展
第二节 我国一般人格权的立法
第三节 一般人格权概述
第四节 一般人格权的内容
第五节 对一般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第十五章 具体人格权
第一节 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
第二节 姓名权、名称权和肖像权
第三节 名誉权、信用权和荣誉权
第四节 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和性自主权
第三编 物权法
第十六章 物权与物权法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物权的客体
第三节 物权的效力
第四节 物权的类型
第五节 物权法的性质与功能
第十七章 物权变动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
第三节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立法模式
第四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五节 动产的交付
第六节 物权的消灭
第一节 物权保护的概念与类型
第十八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节 物权请求权概述
第三节 返还所有物请求权
第四节 排除妨害请求权与预防妨害请求权
第十九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第四节 共有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第二十章 用益物权
第二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四节 乡(镇)村企业用地使用权
第五节 乡(镇)村公益用地使用权
第六节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七节 地役权
第八节 典权
第九节 特别法上的用益物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第二十一章 担保物权
第二节 抵押权
第三节 质权
第四节 留置权
第二十二章 占有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占有的分类
第三节 占有的取得、变更与丧失
第四节 占有的效力
第五节 占有的保护
第六节 准占有
第四编 债法总论
第二十三章 债的概述
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债的要素
第二十四章 债的发生
第一节 债的发生原因概述
第二节 不当得利
第三节 无因管理
第一节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第二十五章 债的分类
第二节 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
第三节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第四节 种类物之债与特定物之债
第二十六章 债的担保
第一节 债的担保概述
第二节 保证
第三节 定金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五编 合同法
第二十七章 合同与合同法
第二节 合同的分类
第三节 合同关系
第四节 合同法的概念和特点
第五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十八章 合同的成立
第一节 要约
第二节 承诺
第三节 合同成立的其他问题
第四节 缔约过失责任
第二十九章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第一节 合同的内容
第二节 合同条款
第三节 免责条款
第四节 格式条款
第五节 合同的形式
第三十章 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第二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第三节 效力待定的合同
第四节 无效合同
第五节 可撤销的合同
第六节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第三十一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合同履行的概念
第二节 合同履行的原则
第三节 合同履行的规则
第四节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二节 债权人的代位权
第一节 合同保全概述
第三十二章 合同的保全
第三节 债权人的撤销权
第三十三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第二节 合同权利的转让
第三节 合同义务的移转
第四节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
第三十四章 合同的终止
第一节 合同终止概述
第二节 清偿
第三节 合同的解除
第四节 抵销
第五节 提存
第六节 免除
第七节 混同
第三十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一节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 违约行为形态及其责任
第四节 实际履行责任
第五节 损害赔偿责任
第六节 违约金责任
第七节 双方违约和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违约
第八节 免责事由
第三十六章 转移财产的合同
第一节 买卖合同
第二节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三节 赠与合同
第四节 借款合同
第五节 租赁合同
第六节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三十七章 提供服务的合同
第一节 承揽合同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三节 运输合同
第四节 保管合同
第五节 仓储合同
第六节 委托合同
第七节 行纪合同
第八节 居间合同
第三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技术合同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六编 侵权行为法
第三十九章 侵权行为法
第一节 侵权行为法的概念和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
第二节 侵权行为法的调整功能
第三节 侵权行为法与其他法律的联系与区别
第四节 侵权行为法的渊源
第五节 侵权行为法的结构
第四十章 侵权行为及其一般条款
第一节 侵权行为的概念及其特征
第二节 侵权行为一般条款
第三节 侵权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的联系与区别
第四节 侵权行为形态
第四十一章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第一节 归责原则概述
第二节 过错责任原则
第三节 过错推定原则
第四节 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四十二章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第一节 违法行为
第二节 损害事实
第三节 因果关系
第四节 主观过错
第四十三章 侵权责任的其他问题
第一节 侵权责任方式
第二节 侵权责任竞合
第三节 抗辩事由
第四节 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
第四十四章 一般侵权行为
第一节 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第二节 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人格
第三节 妨害家庭关系
第四节 侵害物权
第五节 侵害债权
第六节 侵害知识产权
第七节 媒体侵权
第八节 商业侵权
第九节 恶意诉讼和恶意告发
第四十五章 特殊侵权行为之一
第一节 国家公务员侵权行为
第二节 用人者的侵权行为
第三节 法定代理人的侵权行为
第四节 专家侵权行为
第五节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
第六节 物件致害侵权行为
第七节 事故侵权行为
第一节 产品侵权行为
第四十六章 特殊侵权行为之二
第二节 危险活动和危险物的侵权行为
第三节 污染环境侵权行为
第四节 动物致害侵权行为
第四十七章 侵权直接责任与替代责任
第一节 直接责任
第二节 替代责任
第一节 单方责任
第四十八章 侵权单方责任和双方责任
第二节 双方责任中的过失相抵
第三节 双方责任的公平责任
第四十九章 侵权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
第一节 单独责任
第二节 共同责任中的连带责任
第三节 共同责任中的按份责任
第四节 不真正连带责任
第五节 共同责任中的补充责任
第一节 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性质
第五十章 侵权损害赔偿规则
第二节 损害赔偿关系的当事人
第三节 损害赔偿规则
第五十一章 人身损害赔偿
第一节 人身损害赔偿概述
第二节 人身损害的常规赔偿
第三节 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
第四节 造成死亡的赔偿
第五节 扶养损害赔偿
第六节 人身损害的抚慰金赔偿
第七节 定期金赔偿
第五十二章 财产损害赔偿
第一节 财产损害赔偿概述
第二节 财产损害数额的计算
第三节 财产损害赔偿的方法
第四节 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十三章 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节 精神损害赔偿概说
第二节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形式
第三节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