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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必知的2300个法律常识》_李克著_12427394_9787547003527

【书名】:《国人必知的2300个法律常识》
【作者】:李克著
【出版社】:沈阳:万卷出版公司
【时间】:2009
【页数】:460
【ISBN】:9787547003527
【SS码】:12427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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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艰辛与希望:法律文明之管窥思想的逻辑:法律的起点和意义先秦

秦汉至明清

晚清至民国初期

中国历代要法:人权和平等的立法历程奴隶制社会之要法

战国之法

秦律

汉律

《魏律》和《晋律》

《北魏律》

《北齐律》

隋代法律

唐代法律

五代法律

宋代法律

元代法律

明代法律

清代前期法律

太平天国纲领

清末法律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法律

北洋政府时期的法律

国民政府时期的法律

法制发展史:不同的世界,相同的实质楔形文字法

古印度法

《摩奴法典》

伊斯兰法

古希腊法

古罗马法

日耳曼法

教会法

中世纪欧洲的城市法

中世纪欧洲商法

英美法系

英国法的主要形式

美国法律制度

大陆法系

法国法律制度

德国法律制度

日本法律制度

国家法:平等、正义、自由、人权立宪体政:公平与正义的守护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人身自由

人权自由

非法搜查

非法入侵

选民条件

言论自由的限制性

游行的合法性

宗教信仰的自愿性

宗教信仰的平等性

通信自由

服兵役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计划生育

纳税

刑法格言:一失足成千古恨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共同犯罪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死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累犯

自首和立功

数罪并罚

缓刑

减刑

假释

时效

分裂国家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

放火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交通肇事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走私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欺诈发行股票罪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妨害清算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

伪造货币罪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拘禁罪

抢劫罪

妨害作证罪

破坏军事通信罪

受贿罪

徇私枉法罪

劳动工会:一个劳动者的伟大最低工资规定

特种作业的上岗要求

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约定

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约定

劳动合同终止

协商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裁员

工会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中的职权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中的责任

工伤保险费费基

工伤的类别

视同工伤的情形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医疗地点

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

伤残职工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待遇

职工因工发生事故而下落不明的处理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

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的制裁

应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养老保险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的办理

养老金的领取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的办理

失业保险费缴纳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

民法知多少:日常生活的行事准则民法通则:法通则顺平等原则

民事活动原则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定代理人

公民的住所

监护权

未成年人的监护

监护人的职责

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的撤销

宣告死亡条件

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合伙关系的成立

合伙合同

合伙财产

合伙的内部关系

合伙的民事责任

法人和法人代表

法人的变更

法人住所

法人的清算

经营范围

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

清算组织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具备的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无效民事行为

对无效或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赔偿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权限

表见代理

委托代理的终止

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的认定及取得

财产的共有

相邻不动产

债权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生命健康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

荣誉权

人身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过失民事责任

一方违约民事责任

双方都违约的民事责任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规定

物权法: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平等保护

物权法定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

登记机构禁止从事的行为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时间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

动产物权交付生效

简易交付

指示交付

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的物权

物权危险消除

物权损害赔偿

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

被征用不动产或动产

国有财产

土地承包方案

业主权益

住宅区的车位归属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共同管理权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

相邻不动产的便利原则

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共有

共有不动产或动产的分割

不动产或动产共有人的连带责任

共有财产转让

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善意受让

遗失物被损毁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的费用问题

从物随主物转让

孳息的归属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

宅基地使用权

地役权的设立

地役权的期限

地役权转让

地役权消灭

担保物权的设立

担保法:作保人的金科玉律保证人

担保范围

共同担保

保证责任免除

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保证合同

保证方式

抵押合同

定金

违约定金

立约定金

婚姻法:如何让爱常青

婚姻自由

婚姻男女平等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法定婚龄

禁止结婚的情形

事实婚姻

结婚登记

家庭成员的约定

婚姻无效的情形

可撤销婚姻

涉外婚姻

夫妻双方的自由

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共有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夫妻扶养关系

子女姓氏选择权

非婚生子女

收养关系

赡养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

祖孙关系

兄妹与姐弟关系

自愿离婚

诉讼离婚的情形

现役军人的离婚

妇女在怀孕期或妊娠期的离婚

复婚登记

离婚后子女抚养的问题

探望子女的权利

离婚案件中的共同财产

请求补偿权

离婚时的债务偿还

离婚时无过错方的请求损害赔偿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再次分割

继承法:在亲情面前的公正利益继承的开始

遗产范围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继承权男女平等

继承人范围

继承顺序

代位继承

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

遗产分配

酌情分得遗产权

继承处理方式

遗嘱的一般规定

遗嘱的撤销与变更

遗嘱见证人

内容相抵遗嘱

附义务的遗嘱

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受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产的保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

胎儿预留份

遗产分割的规则和方法

再婚时的继承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

无人继承的遗产的处理

遗赠

债务清偿

涉外继承

未成年保护法:祖国的花朵要呵护未成年人的界定

未成年人权益

家庭保护

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隐私权

委托监护

学校保护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专门学校

社会保护

智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禁止制作或传播毒害未成年人的出版物

劳动保护

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人身权利

社会救助

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

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原则

撤销监护资格

讯问和询问的保护性规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妇女权益:撑起另外半边天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适龄女童的义务教育

妇女的人身自由权

妇女的生命健康权

妇女的性权利

妇女的名誉权

妇女的劳动就业权利

妇女劳动就业的平等权

男女同工同酬

妇女的特殊保护

生育保险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丧偶妇女的财产继承权

禁止非法搜查妇女身体

被拐卖妇女

性骚扰

对未成年子女平等的监护权

妇女有按照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

家庭暴力

伤害案中妇女权益的救济

老年人权益:夕阳无限好

赡养人和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有偿转移

违反赡养义务的法律责任

赡养人对患病老人的护理义务

子女不得侵占老年人的自有房或承租房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

老年人的扶养问题

赡养义务协议

放弃继承权不能拒绝赡养义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

老年人的财产处置权

老年人的继承权

残疾人保护:给残疾人温暖的关怀残疾人的分类和标准

残疾人特别扶助原则

残疾人特别保障原则

法律对残疾人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的规定

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责

残疾人的法定扶养人、监护人及亲属对残疾人的职责

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的康复服务

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有能力的残疾人的普及教育

残疾人的职业教育

残疾人的成人教育

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残疾人税收减免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残疾人特别劳动条件

公共场所应对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

残疾人社会扶养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无障碍措施

生财有道:借我一双慧眼

合同:交易顺利之必经

合同订立的原则和形式

合同生效的界定

合同履行中的纠纷

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情况

履行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中止履行

合同的变更

债权的转让

债务的转移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代物清偿情况

债务难以履行的情况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违约的形式

共同违约

合同的效力

附条件合同

商业广告的承诺

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效力

出卖共有物的合同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

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可撤销合同

免责条款

买卖合同的效力

买卖合同质量瑕疵的认定及补救措施

买卖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

双方对付款时间约定不明的情形

对交付标的物的数量约定不明的情形

交付标的物的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形

付款时间的确定对诉讼的影响

出卖人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的原则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损失赔偿中的预期利益确定

试用买卖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供电方的责任和权利

赠与合同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

可撤销的赠与

不可撤销的赠与

赠与财产的登记办理

赠与人故意损害赠与财产应承担赔偿责任

赠与人撤销权的时效

借款合同的形式

还款期限

借款利率的设定

借款利息与偿还

维修装修及其归属

转租

出租物征用拆迁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条款不明确的租赁合同的履行

租赁的期限

租赁合同中的效力

租赁物质量问题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责任承担

融资租赁合同的无效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承揽合同

随时解除权利

承揽人的保管义务

定作人的验收与通知义务

承揽人的留置权

承揽人保密义务

共同承揽人

瑕疵担保责任

风险承担

工程招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质量

工程合同及其变更

发包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

发包人的检查权

隐蔽工程

工程验收

运输合同

承运人的责任

承运人的告知义务

承运人的保护义务

旅客运输合同

运输货物毁损灭失

多式联运合同

订立技术合同的前提

技术合同的相关条款

技术合同的相关费用

职务技术成果

非职务技术成果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的一般原则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的义务

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的义务

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技术咨询和服务过程中新技术成果归属

保管合同

保管物瑕疵

保管物损失责任承担

寄存物的孳息

仓储合同

仓储费

仓储物的提取

委托费用

因受托人过错造成损失

变更委托指示

转委托

受托人与第三人的代理关系

多个受托人的连带责任

任意解除权

行纪合同

行纪委托物的处理

行纪费用

行纪委托物的保管

行纪的权限

居间合同

居间人的义务

居间活动的费用

知识产权:智力成果的保护锁授予专利的条件

职务发明的界定

非职务发明的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

共有权利的行使

先申请原则和先发明原则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

专利权的效力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效力

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情形

无效专利权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后的限制和义务

专利侵权行为和法律责任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商标使用的对象

商标注册的申请

商标权的期限和续展

商标权的终止

商标权的许可

商标权的转让

商标侵权行为及其表现形式

商标先用权

驰名商标的保护

著作权

著作权的取得

著作权人的权利

职务作品

合作作品

委托作品

美术作品的展览权

著作权使用权的继承

著作权的保护期

著作权使用费

著作权的限制

图书出版者对作品的修改权限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版权纠纷

一稿多投

邻接权

国际著作权保护

商业保险:不要掉入人为的陷阱保险合同的形式

保险利益原则

代位权

损失分摊

近因原则

弃权与禁止反言

投保人退保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保险合同效力

保险合同解除

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人说明义务

无效格式条款

保险合同变更

通知义务

索赔及诉讼的时效

保险欺诈

争议条款解释

观察期条款

年龄误告条款

宽限期条款

中止、复效条款

自杀条款

保单贷款条款

死亡保险合同的效力

逾期支付保险费

受益人

受益顺序及份额

保险金作为遗产情形

免于赔付情形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有争议条款

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

财产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保险标的的转让

重复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免赔情形

公众责任保险

创业和理财:价值和权益的风险公司的法律特征

分公司

子公司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

股东会的职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

受让财产份额的新合伙人

合伙人死亡后的财产份额继承

有限合伙人退伙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破产的申请

破产管辖

破产审请人条件

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的行为规定

破产申请对其他民事程序的影响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条件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权利

债务人财产

可撤销的债务人财产行为

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的买卖行为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相互债务

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报顺序

申报债权的时限

破产财产法定优先权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附条件债权

追加分配

债务人违法的法律责任

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

欺诈客户行为

买空卖空

虚假陈述

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

个人所得税

法律对个人理财的保护

消费税

营业税

印花税

信用卡

生产者行为:商品生命和竞争秩序质量监督部门的职权

损害赔偿

生产者不能免责的情况

销售者向生产者或供货者的追偿权

生产者的免责情形

生产者责任承担情形

销售者责任承担情形

产品缺陷引起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仿冒行为和虚假标识行为

限制竞争行为

政府滥用权力禁止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

损害商誉

串通投标

传销

经营者定价行为

不正当价格行为

低价倾销

价格欺诈

票据:商业活动的货币

票据上的当事人及法律关系

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的有效要件

票据行为的代理

票据权利

票据的伪造、变造、变改与涂销

票据时效与利益偿还请求权

票据权利的行使、保全和消灭

票据义务

票据抗辩

空白票据

无效票据

一般背书的形式要件

一般背书的效力

特别背书

非转让背书

票据保证

票据丧失与补救

追索权

发票

本票

支票的转让、付款、保证与追索

行政以人为本:权利和义务的正确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将维权进行到底交易原则

安全保障权

消费者的知悉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获取赔偿权

消费知识了解权

受尊重权

保证消费者安全义务

真实信息告知义务

真实标识义务

售后服务义务

租赁柜台的消费者赔偿

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

三包服务

邮购

预付款

退货

欺诈行为

房地产管理:安居方能乐业

土地使用用途

房地产转让

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现售

商品房购买形式

商品房销售面积

商品房代理销售

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

房地产广告中的禁止行为

房地产抵押

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房屋租赁许可证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与法律责任

出租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房屋承租人的同住人对承租住房的权利

房屋租赁合同撤销的条件

房屋转租和租赁权转让

房屋租赁关系中的先期违约

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根本违约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否影响合同的生效

未定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退租腾房的条件

中介服务机构

物业服务

物业权

房屋所有权

物业相邻权

业主义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业主公约

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服务费用

专项维修资金

拆迁实施主体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拒绝搬迁的处理

停产、停业补偿

廉租房的申请

廉租房的收回

民政:百姓的求助热线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

孤儿的安置救助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农村五保户供养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烟花爆竹安全运输

烟花爆竹安全燃放

信访中的禁止行为

信访人的权利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成立社会团体的条件

社会团体的资产

社会团体的禁止行为

生活中的环境纠纷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

环境信访办法

饮食、娱乐与旅游:快乐与安全并重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违反消防管理

违反交通管理

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

娱乐场所的设立地点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定型包装

保健食品

虚假广告责任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禁止性内容

广告表述

禁止性户外广告

风景名胜区禁止行为

风景名胜区安全保障

中国旅游饭店入住规则

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

贵重物品保管

不得索要或收受小费、回扣

导游人员的主要职责

旅游意外保险

旅行社不规范及违约行为

旅行社违约赔偿

交通运输:安全之行,有律可寻如何选择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

机动车登记

不能办理登记的情形

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抵押登记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报废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则

机动车超载的法律责任

二手车流通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自行协商

保险索赔程序

教育与医疗:拒绝成长的烦恼计划生育

社会抚养费

开办幼儿园的条件

幼儿入园

幼儿园收费

幼儿教育

幼儿园老师职责

义务教育

重点小学

学校乱收费

高校招生徇私舞弊的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处理

违法颁发学历证书的处理

民办教育及培训班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确定

学校应当承担学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情形

监护人应该承担学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情形

学校不承担学生伤害事故法律责任的情形

事故损害的赔偿

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医疗事故的确认

医疗事故补偿

对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诉讼要领:学会打官司

民事诉讼:有理走遍天下

反诉

诉讼中止

处分原则

回避制度

诉讼费用

法院受案民事案件范围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共同诉讼

诉讼第三人

财产保全

行为保全

先予执行

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证明

刑事诉讼:明镜要高悬

律师聘请

管辖

犯罪嫌疑人定罪

回避

委托辩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免于刑事责任

刑事上诉期限

死刑执行期间的暂停

取保候审

上诉不加刑原则

未成年人接受审判

行政诉讼:矫正权利的倾斜

行政诉讼管辖

行政诉讼条件

行政复议办理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处理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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