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1.前提论:犯罪认知体系界说
1.1犯罪认知体系的形成及沿革
1.1.1刑法由刑到罪的重心转变
1.1.2犯罪认知体系的自然生成
1.1.3古代社会隐形的犯罪认知体系
1.2近代犯罪认知体系的学理化构造
1.2.1西方国家
1.2.2近代中国
1.3当代中国的犯罪认知体系
1.4相关概念的辨析与约定
1.4.1犯罪认知体系与刑法学
1.4.2犯罪认知体系与刑罚论
1.4.3犯罪论、犯罪成立体系与犯罪构成
1.4.4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要件
1.4.5条件、要件与要素
2.本体论:犯罪构成属性探讨
2.1何谓犯罪构成的观点纷争
2.1.1法定说
2.1.2理论说
2.1.3折中说
2.2对犯罪构成本体属性的界定
2.2.1理论说的确立
2.2.2法定说的历史由来
2.3对犯罪构成具体属性的分析
2.3.1法律与理论
2.3.2规范与事实
2.3.3模型与原型
2.3.4小结
2.4关于犯罪构成概念的定义
2.4.1犯罪构成在不同层面之不同定义
2.4.2不同视角下之同一事物
2.4.3四个易混淆概念(范畴)之严格区分
2.4.4一般和具体的犯罪构成
3.功能论:犯罪构成运用剖析
3.1犯罪构成功能概述
3.2条件列示的功能
3.2.1条件列示之意义
3.2.2条件列示之基本要素
3.2.3基本要素转化为必要条件
3.2.4条件列示功能之具体演示
3.3语义阐释的功能
3.3.1语义阐释的必要性
3.3.2体系结构下的语义阐释
3.3.3通过语义阐释使构成体系不断保持生机活力
3.4路径导向的功能
3.4.1路径导向功能之观点评说
3.4.2路径形式纯属学理之建构
3.4.3路径导向功能之具体剖析
3.4.4路径导向功能之深入认识
3.5小结
4.比较论:德日体系与中国体系
4.1德日犯罪成立体系概述
4.1.1德国犯罪成立体系的演变
4.1.2日本犯罪成立体系的现状
4.2中德(日)犯罪成立体系之比较分析
4.2.1司法活动中认知犯罪之基本思维过程
4.2.2由基本过程审视不同体系析罪之切入点
4.2.3由违法性之逻辑关系审视不同体系
4.2.4由主客观层面的对合关系审视不同体系
4.2.5由结构差异审视不同体系
4.2.6由出罪功能审视不同体系
4.2.7由规制效果审视不同体系
4.2.8小结
4.3德日体系对中国体系的真正启示
4.3.1德日体系整体布局之宏观理性
4.3.2德日体系中观结构之释案可行性
4.3.3德国体系是适应保安处分处置之产物
4.3.4德国体系偏于刑事政策及刑法立法全局方面
4.3.5德国体系出现刑罚论内容融入犯罪论的征兆
5.完善论:犯罪构成的具体调适
5.1犯罪构成体系完善之总体构思
5.1.1关于完善体系的认识论与方法论问题
5.1.2关于设定四要件体系在总体上的问题
5.2犯罪客体要件
5.2.1关于客体要件之体系地位
5.2.2关于犯罪客体之定义
5.2.3客体要件属于价值范畴
5.2.4犯罪对象在犯罪构成中之意义及地位
5.3犯罪客观方面要件
5.3.1客观方面要件之具体内容
5.3.2危害行为仅限于对行为外观的分析
5.3.3对危害结果的界说
5.3.4亟待简化之问题:刑法因果关系
5.4犯罪主体要件
5.4.1关于主体要件之体系安排
5.4.2对犯罪主体定义的修正
5.4.3刑事责任能力与刑事责任年龄
5.5犯罪主观方面要件
5.5.1通说体系的恰适性
5.5.2一个多余的概念:违法性认识
6.关系论:犯罪构成与犯罪论
6.1犯罪构成同犯罪概念之关系
6.1.1犯罪概念之大类定位功能
6.1.2社会危害性与法益侵害性之关系
6.1.3社会危害性判断之不可避免
6.1.4但书乃裁断罪与非罪界限之唯一法律依据
6.2犯罪构成体系同犯罪诸特殊形态之关系
6.2.1犯罪论体系下的结构安排
6.2.2排除犯罪性的行为与构成体系之关系
6.2.3犯罪结束形态与构成体系之关系
6.2.4共同犯罪与构成体系之关系
6.2.5罪数形态与构成体系之关系
6.3几种新类型定罪情节在构成体系中的定位问题
6.3.1关于客观处罚条件(客观成罪条件)
6.3.2关于期待可能性
7.运用论:中国体系对疑案之适用
7.1案例一:利用ATM机恶意取款案
7.2案例二:给幼儿注射蒸馏水案
7.3案例三:盗采国家封闭矿体案
7.4案例四:盗卖他人土地泥土案
7.5案例五:擅自截留股票牟利案
7.6案例六:盗回被国家机关扣押的自有汽车案
7.7案例七:盗窃他人物品诈取钱财案
7.8案例八:将人跘倒在地趁机夺财案
7.9案例九:掐脖致人死亡案
7.10案例十:余某等人共同贪污案
7.11小结
余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