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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与计算错误 契约法之现代化 3》_陈自强著_14029098_9789862555347

【书名】:《和解与计算错误 契约法之现代化 3》
【作者】:陈自强著
【出版社】: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时间】:2014
【页数】:315
【ISBN】:9789862555347
【SS码】:1402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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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第一章民法上和解之效力

一导论

A诉讼外纷争处理之制度

B和解在契约法中之地位

C和解之课题与本文研究之范围

二学说判例之见解及问题所在

A不直接发生诉讼上效果

B和解为双务契约与有偿契约

C确定效

D认定效与创设效之论争

1学说关于认定与创设效力之论争

2最高法院77年度第19次民庭总会决议

a应依个案认定其效力

b对明确之法律关系亦得成立和解

c认定效

d无因债务约束之一般性承认

3最高法院83年台上字第620号判例

4日本学说之继受

三财产法律关系所生之争执

A对物关系与对人关系所生之争执

1对物关系所生之争执

2对人关系所生之争执

a对债之关系是否成立之争执

b对约定债之关系是否有效存在之争执

c对狭义债之关系是否消灭的争执

d关于实体法意义的抗辩权之争执

e关于给付态样之争执

3实务见解仅针对债权之和解

B终止争执与防止争执发生

1终止争执

2因法律关系不明确而成立和解

3因权利实现与否不确定而成立和解?

C固有的与现代型纷争事件

1固有的民事纷争类型

2现代型纷争类型

3权利之确定

a裁判上确定权利

b裁判外确定私权-和解

四债之关系和解之效力

A和解不必然创设新的债权

1给付态样有争执之和解

2契约给付数额有争执之和解

3无因债务之负担

4要因债务之负担

B对认定效与创设效论争之批判

1「认定的」或「创设的」概念之多义性

a溯及效之有无

b和解是否反于真实

c新的法律关系是否创设

d法律关系是否仍有其同一性

2学说对「创设的效力」之理解

3反于真实之和解?

4最高法院对认定效之判定

5最高法院对创设效之判断

a以无因债务约束代替原债务而成立和解?

b以其他法律关系替代原有法律关系:债之更改

C和解契约典型内容:确定效

1民法第737条之规范意义

a契约典型效果之规定

b非在解决认定效与创设效之争议

c为确定效之规定

2确定效之基础

a实体法律关系变动说之一:债之更改

b实体法律关系变动说之二:债之变更

c不起诉合意

d本文见解:法律关系之确定

3和解属确认契约

a确认契约

b和解契约皆具有处分行为之性格

c对明确之法律关系成立和解?

4确定效之相对性

5溯及效与非溯及效

D依和解契约主张权利

1确定效之积极面

2因和解额外负担新的给付义务

3诉讼上请求

a因和解额外负担新的给付义务

b和解所确认之债之关系

4最高法院83年度台上字第620号案例之检讨

五对物关系和解之效力

A所有权归属关系之争执

1学说之基本见解

2所有权归属之和解具有处分行为之性格

a确定所有权之归属主体为处分行为

b和解确认之归属主体与徵表不符时

c和解确认之归属主体与徵表相符时

3所有权人为第三人时

a确定所有权归属主体须有处分权限

b当事人一方为占有人或登记名义人

c双方皆非占有人或登记名义人

B其他权利归属关系之和解

六结论

第二章计算错误

一导论

二隐藏估算错误

A民法第88条第1项之适用

B民法第88条第2项之适用

C特殊情形

1错误于相对人明知

2错误于相对人为显然

3约定以正确计算出之价格为内容

三公开估算错误

A问题之说明

B契约之成立

1用语错误无害真意

2隐藏不合意

C错误之撤销

1德国帝国法院之见解

2我国学说

3分析检讨

D法律行为基础理论

1一般论

2 Larenz主观法律行为基础理论

3主观法律行为基础理论在我国法之运用

四法律行为之解释

A计算基础不成为契约内容时

B误写误算(单纯计算上错误)

1更正错误

2契约解释

五结论

第三章政府工程采购中之计算错误

一导论

二标价偏低机关依采购法之处置

A标价偏低采购法之相关规定

B标价偏低相关规定之解释与适用

1适用范围

2标价错误不得更正

3评估与再评估程序之践行

4事后审审理范围

a形式与实质审查说

b形式审查说

c高等行政法院之见解

C厂商拒不签约之停权处分

三外国法例之他山之石

A美国联邦采购法

1采购官之检查及确认义务

2明显错误

3决标前投标者之救济

a投标者之责任

b错误之更正

c撤回投标

d主张错误时之处理程序

4决标后之救济

a解消或修改契约

b Chemtronics test

c显失公平原则

5共通错误

B德国工程采购及契约规则

1明显误算误算之更正

2标价过高或过低

3估算错误之斟酌

四对我国采购法之启发

A裁量权之行使或不确定法律概念?

B采购机关之检查与通知义务?

C误写误算之救济

1民法之救济

a更正错误

b错误之撤销

c缔约上过失责任

2开标前更正错误

3开标后决标前

4决标后

D在决标程序即斟酌估算错误之可能

E停权处分判断之检讨

五结论

六附录

第四章和解之错误

一前言

二得依民总撤销之和解错误

A我国学说及实务见解

1民总错误规定之适用

2依民总撤销和解之错误

B民法第738条之错误

1文件伪造变造

2确定判决

3当事人资格或重要争点有错误

三和解基础错误

A比较法考察

1德国法律行为基础理论

a制定史

b现行法第779条1项

c法律行为基础一般规定之适用

d民总错误规定之适用

2瑞士基础错误

3奥地利民法第1385条

4日本

B不得以错误为理由撤销

1和解对象之错误不得撤销

2基于和解契约之效力

a创设效与认定效?

b确定效

3确定效范围为和解契约解释问题

C重要争点错误

1非争执事项之错误

2独立错误类型

3双方共通动机错误

a一方误认?

b第三人所提供之和解基础

4当事人资格错误

四结论

事项索引

参考文献

一中文

二日文

三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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