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导论
一、选题
(一)从历史的角度研究行政法
(二)行政审判
二、方法论的补充
(一)历史研究方法
(二)解释学与政治学
第一章 国家、公民与行政审判
一、行政审判产生的政治前提:主体的分化
二、国家与公民关系的理论演变
(一)个人主义理论
(二)国家主义理论
(三)个人主义与国家主义理论的融合
三、国家理论对行政审判的影响
(一)国家理论直接影响了行政审判的制度设计
(二)行政审判模式的融合趋势
四、行政审判之于国家、公民的意义
(一)公权力监督者
(二)权利保障者
(三)秩序维持者
五、行政审判作为国家与公民的协调器继续发挥其功效
第二章 中国传统政治秩序:行政审判的本土资源
一、传统的政治文化与政治秩序
(一)国家观
(二)政权模式
(三)君民关系
二、官民纠纷的传统解决
(一)传统的法律观对纠纷解决的影响
(二)君主的主动调整
(三)宗法制
(四)教化的方式消弭纷争
三、传统社会对官吏的监督
四、本土资源
第三章 清末新政与行政审判
一、文化先行:行政审判所依赖的文化根基
(一)由身份到契约国家理念的更新
(二)由人治到法治治理观念的转变
(三)由集权到分权思想的转变
(四)中国知识分子对“西方宪政”的取舍
二、晚清政府对于“分权”的解读
(一)“宪政话语”之下的“分权”
(二)“大权统一”之下的“分权”
(三)分权意在消除“官无专职”之弊
三、晚清政府关于“分权”制度的改革与选择
(一)官制改革
(二)立宪改革
(三)行政权与司法权分立的初步尝试
四、权力制约在晚清的现实样态:行政裁判院及行政裁判院官制草案
(一)行政裁判院的增设与搁浅
(二)《行政裁判院官制草案》的是与非
(三)行政裁判院及其官制草案的意义与价值
五、清末新政开启了行政审判的中国之旅
(一)清末新政是行政审判得以产生的政治前提
(二)行政审判为中国政治改革提供了新方向
第四章 “三权分立”与行政审判
一、清王朝的灭亡与传统政治社会的解体
二、新秩序的设计与建设
(一)破坏难建设尤难
(二)民主共和观的普及
(三)民主共和制的短暂实验
(四)由民主政治向权威政治的复归
三、“三权分立”之下的行政审判
(一)行政审判的法律建设概况
(二)行政审判的组织形态:平政院
(三)平政院的实践与实效
四、行政审判与政治建设
(一)行政审判与公民权利
(二)行政审判与大总统
(三)行政审判与政治建设
第五章 “五权分治”与行政审判
一、共和国的失败与再次革命
二、孙中山的国家政权理论
(一)把国家再造一次
(二)五权宪法理论
三、“五权分治”与南京国民政府
(一)五院制政府的建立与社会控制的强化
(二)“以党治国”理论与实践
(三)“五权宪法”与五院制政府
四、“五权分治”与行政审判
(一)关于行政审判的立法概况
(二)隶属于司法院之下的行政法院
(三)行政法院的审判实践与实效
(四)行政法院与平政院的比较
五、行政审判作为南京国民政府政治建设的工具效应
(一)看不见中国的“中国法律”
(二)司法党化:法律与政治的整合
(三)“德治”仍然是主流方向
(四)行政审判的工具效应与国民政府权威的困境
第六章 “议行合一”与行政审判
一、政治秩序的重建
(一)革命的意义
(二)“全能政府”的建立与行政审判的断裂
二、改革与行政审判
(一)改革
(二)行政审判的确立与发展
三、政治发展与行政审判
(一)国家权力的行使
(二)行政审判的政治功能
(三)互动:政治发展与行政审判
第七章 结论
一、困境
(一)本土资源及其负面影响
(二)秩序、高度集权与行政审判的土壤
二、历史进程
(一)建构与水到渠成
(二)文化先行
(三)政治秩序与制度的沿续性
(四)行政审判是政治现代化的催化剂
三、继续发展我国的行政审判制度
(一)推进改革开放
(二)维护正常的政治秩序
(三)推进民主、法治、人权观念的普及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