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案例导读】乡间小道驾车出事非交通事故
第三条[工作原则]
第四条[政府职责]
第五条[主管部门]
【案例导读】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宣传教育]
第七条[科学推广]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机动车登记制度]
【案例导读】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行驶
【案例导读】无证驾驶需承担责任
第九条[申请登记证明及受理]
第十条[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车牌号的使用规定]
【案例导读】无牌照驾驶机动车需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变更登记]
【案例导读】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办理登记
第十三条[安检]
第十四条[强制报废制度]
【案例导读】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十五条[特种车辆标志的使用]
第十六条[禁止行为]
【案例导读】擅自改装车辆上道路行驶需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强制保险]
【案例导读】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非机动车的登记]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驾驶证]
【案例导读】驾驶机动车,应依法取得驾驶证
第二十条[驾驶培训]
第二十一条[上路前检查]
【案例导读】不得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第二十二条[安全、文明驾驶]
【案例导读】酒后驾车需承担责任
【案例导读】纵容驾驶人违法驾驶需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驾驶证审验制度]
第二十四条[累积记分制]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五条[道路交通信号]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
【案例导读】黄灯亮时,未过停止线的车辆继续通行的系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铁路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交通设施的保护]
【案例导读】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植物,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第二十九条[安全防范]
第三十条[警示与修复损毁道路]
【案例导读】道路出现损毁,道路养护部门应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第三十一条[非法占道]
【案例导读】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需承担责任
【案例导读】驾驶员造成的交通事故,道路上非法堆放物品者也需担责
第三十二条[施工要求]
【案例导读】施工单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停车泊位]
第三十四条[人行横道及盲道]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右行]
【案例导读】机动车应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分道通行]
【案例导读】机动车未按规定分道通行需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专用车道的使用]
【案例导读】违规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需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通行原则]
【案例导读】车辆、行人应按交通信号通行
第三十九条[交通限制的提前公告]
第四十条[交通管制的条件]
第四十一条[立法委任]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车速]
【案例导读】夜间行驶应降低行驶速度
【案例导读】雨天应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安全车距及禁止超车情形]
【案例导读】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得超车
【案例导读】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第四十四条[减速行驶]
【案例导读】在没有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行人先行
第四十五条[超车限制]
【案例导读】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 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
第四十六条[铁路道口行驶规定]
第四十七条[避让行人]
【案例导读】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八条[载物规定]
【案例导读】机动车载物应符合核定的载质量
【案例导读】机动车超载的需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核定载人量]
【案例导读】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的人数应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货运车载客限制]
【案例导读】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第五十一条[安全带及头盔]
【案例导读】摩托车驾驶人应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案例导读】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需担责
第五十二条[排除故障]
【案例导读】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警告标志
第五十三条[优先通行权之一]
第五十四条[优先通行权之二]
第五十五条[拖拉机通行规定]
【案例导读】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不得用于载人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停放]
【案例导读】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非机动车行驶规定]
【案例导读】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限制]
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停放]
第六十条[驾驶畜力车规定]
【案例导读】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下车牵引牲畜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行人行走规则]
【案例导读】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
第六十二条[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
【案例导读】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
【案例导读】行人不得扒车
第六十四条[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保护]
【案例导读】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由其监护人带领
第六十五条[通过铁路道口规定]
第六十六条[禁带危险物品乘车]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禁入高速公路的规定及高速限速]
【案例导读】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第六十八条[高速公路上的故障处理]
第六十九条[禁止拦截高速公路行驶车辆]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条[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
【案例导读】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
第七十一条[交通肇事逃逸]
第七十二条[事故处理措施]
【案例导读】鉴定结论应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三条[交通事故认定书]
【案例导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七十四条[事故赔偿争议]
【案例导读】当事人可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调解协议
第七十五条[抢救费用]
【案例导读】肇事车辆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第七十六条[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
【案例导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案例导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案例导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道路外交通事故的处理]
【案例导读】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事故,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十八条[交警培训与考核]
第七十九条[工作目标]
第八十条[警容警纪]
第八十一条[工本费]
第八十二条[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
【案例导读】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第八十三条[回避]
第八十四条[执法监督]
第八十五条[社会监督]
第八十六条[不得下达罚款指标]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现场处罚]
【案例导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行为予以现场处罚
【案例导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非法停放车辆行为予以现场处罚
第八十八条[处罚种类]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规]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规]
【案例导读】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一条[酒后驾车]
【案例导读】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导读】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二条[超载]
【案例导读】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由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
第九十三条[违规停车]
【案例导读】严禁违规停车
【案例导读】违规停车而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四条[违反安检规定]
第九十五条[无牌、无证驾驶]
【案例导读】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六条[使用虚假或他人证照]
【案例导读】伪造、变造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导读】严禁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七条[非法安装警报器具]
第九十八条[未上第三者责任强制险]
第九十九条[其他行政处罚]
【案例导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需承担责任
第一百条[驾驶、出售不合标准机动车]
【案例导读】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行驶需受行政处罚
第一百零一条[重大交通事故责任]
【案例导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
第一百零二条[半年内二次以上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第一百零三条[有关机动车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
第一百零四条[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行为]
【案例导读】擅自占用道路从事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行为]
【案例导读】道路施工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致人伤亡的应承担责任
【案例导读】道路施工作业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致人伤亡的应承担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妨碍安全视距行为]
第一百零七条[当场处罚决定书]
【案例导读】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警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第一百零八条[罚款的缴纳]
第一百零九条[对不履行处罚决定可采取的措施]
第一百一十条[暂扣或吊销驾驶证]
第一百一十一条[拘留裁决机关]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扣留车辆的处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暂扣与重新申领驾驶证期限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电子警察的处罚依据]
【案例导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予以处罚
第一百一十五条[行政处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停职和辞退]
第一百一十七条[渎职责任]
【案例导读】交警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执法不当的损失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用语含义]
【案例导读】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也是“道路”
第一百二十条[部队在编机动车管理]
第一百二十一条[拖拉机管理]
第一百二十二条[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管理]
第一百二十三条[地方执行标准]
第一百二十四条[实施日期]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4.30)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5.27修订)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9.12修订)
附件1:准驾车型及代号
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附件3:实习标志式样
附件4: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1.1.8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11.9修订)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2.3.14修正)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3.14修正)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12.20修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8.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 1.2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3.30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