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公民财产权
一、概述
二、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三、公民财产权的行使与限制
第二节 征收征用制度
一、概述
二、征收与征用的关系
三、我国征收征用制度的体系架构
第三节 征收征用的法理基础
一、征收征用的宪法学基础
二、征收征用的民法学基础
三、征收征用的行政法学基础
第二章 征收征用制度的历史演进
第一节 国外征收征用制度的演变
一、洛克的自然法学派理论
二、古典征收理论——以法国、德国为代表
三、扩张的征收理论——以德国为代表
四、当代征收理论——以美国为代表
五、国外征收征用的一般特征
第二节 国外征收征用的立法
一、征收征用的法理依据
二、国外征收征用的立法现状考察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征收征用制度的历史演变
一、2004年《宪法修正案》前的基本脉络
二、从2004年《宪法修正案》到《物权法》
三、对我国征收征用现状的基本评估
第三章 公共利益与征收征用
第一节 概论
一、公共利益溯源
二、公共利益的属性
三、公共利益与相关范畴辨析
第二节 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
一、公共利益——一个“不确定法律概念”
二、公共利益难以界定的法理辨析
三、对公共利益进行法律界定的必要性
四、公共利益界定的标准选择
第三节 公共利益的实现
一、实现公共利益应遵循的原则
二、公共利益实现的制度理性
三、公共利益的实现机制
第四节 公共利益与征收征用
一、征收征用中的公共利益
二、“旧区改造”与公共利益关系之辨
第四章 土地征收制度
第一节 概论
一、土地征收的概念
二、土地征收的性质
三、土地征收的特征
第二节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历史演进
一、计划经济时期(1950—1982)
二、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1983—2004)
三、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现状
第三节 其他国家的土地征收制度
一、美国土地征收制度
二、德国土地征收制度
三、加拿大土地征收制度
四、日本土地征收制度
第四节 土地征收的程序
一、概述
二、土地征收的前置程序
三、土地征收的实施程序
第五节 土地征收的补偿
一、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
二、土地征收补偿的主体
三、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
四、征收补偿的方式
第五章 房屋征收制度
第一节 概论
一、房屋征收的路径——房屋与土地的关系
二、目前房屋征收的法律权源
三、房屋征收的原则
四、房屋征收的目的——公共利益
五、房屋征收的主体
第二节 我国房屋征收的历史沿革
一、从“房屋拆迁”到“房屋征收”
二、旧城区改造的历史脉络(以上海为例)
三、旧城区改造的界定——上海实践的心得
第三节 房屋征收的程序
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二、两项内部保障程序
三、房屋征收的决定
四、房屋征收的执行
第四节 房屋征收的补偿
一、房屋征收补偿范围
二、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与补偿决定
第六章 行政征用制度
第一节 概论
一、新中国成立后立法中“征用”一词的演变
二、关于征用的界定
三、行政征用的特征
第二节 行政征用的内容
一、自然资源的平时征用
二、戒严时的紧急征用
三、突发事件应对时的紧急征用
四、国防征用
第三节 行政征用程序
一、行政征用程序的分类
二、平时征用的一般程序
三、紧急征用程序
第四节 行政征用的补偿
一、行政征用补偿的特点
二、行政征用补偿的原则
三、行政征用补偿的范围
四、行政征用补偿方式与标准
五、行政征用补偿的程序
第五节 管制性征用
一、管制性征用概述
二、管制性征用的特征
三、我国管制性征用的类型
四、对建立我国管制性征用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第七章 征收征用的救济
第一节 概论
一、征收征用救济的含义
二、征收征用救济的法理基础
三、征收征用救济的价值目标
第二节 国外征收救济制度
一、美国征收救济制度
二、德国征收救济制度
三、日本征收救济制度
四、新加坡征收救济制度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征收征用救济制度的沿革
一、征收救济制度的沿革
二、征用救济制度的沿革
第四节 我国现行征收征用救济制度
一、对土地征收的救济
二、对房屋征收行为的救济
三、对行政征用行为的救济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