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绪论
研究法学之必要及方法第一
习法律者必须之资格第二
法律家于社会上之势力第三
法律与道德之关系第四
法律与他学科之关系第五
一与心理学之关系
二与历史学之关系
三与地理学之关系
四与统计学经济学及政治学之关系
法学之性质第六
一分析法学
二沿革法学
三比较法学
四推理法学
法学与法术第七
本论
法律本义第一
法律种类第二
一成文法不文法
二公法私法
三通常法特别法
四主法助法
五强行法任便法
六固有法继受法
七母法子法
八自然法人定法
法律渊源第三
一惯习
一永续惯行之说
二法廷承认说
三权利之确信说
四主权者默许之说
五定法要件之说
二宗教
三条理
四学说
五判决例
法律之制定发布第四
一朗读法
二公簿登载法
三揭示法
四迴览法
五官报登载法
法律之适用第五
一裁判官之职务
二可适用法律之物体
一国内适用法律之效果
二国外适用法律之效果
三可适用法律之时
法律之解释第六
一立法者解释
一插入法文中之解释文
二发布法律时判行之理由书
三法律编纂委员之报告书及所判行之议事录等
四如法律有疑义立法者当对法律而下指令或发内训等事
二司法者解释
法律之制裁第七
一刑事上之制裁
一生命刑
二身礼刑
三财产刑
四自由刑
五名誉刑
二民事上之制裁
一赔偿
二禁令
三复权
四无效
五直接履行
法律之变更废止第八
法律之宗旨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