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详情

《法政粹编 第4种 2 中 民法财产》_彭兆瑾编辑_13392964_

【书名】:《法政粹编 第4种 2 中 民法财产》
【作者】:彭兆瑾编辑
【出版社】:中国书林
【时间】:1906
【页数】:316
【ISBN】:
【SS码】:13392964

最新查询

内容简介

绪论

上卷 总则

第一章 债权之目的

第一节 何物能当债权之目的

第二节 关乎物之债权

第一欵 特定物

第二欵 不特定物

第一项 不特定物之通则

第二项 金钱债务

第三项 利息

第三节 选择债务

第一欵定义

第二欵 有选择权者

第三欵 选择方法

第四欵 选择者不为选择时

第一项 当事者不行使选择权时

第二项 第三者不行使选择权时

第五欵 选择权之目的不能时

第一项 俱不能时

第二项 其一不能时

第六欵 选择债务之效力 附论随意债务

第二章 债权之效力

第一节 履行

第一欵 何人应为履行者

第一项 本则

第二项 变例

第二欵 何人为应受履行者

第一项 本则

第二项 例外

第三项 条件

第三欵 履行之目的

第一项 强制执行

第二项 关於交付之规定

第三项 以他人物履行已之债务时

第四项 代物辨济

第四欵 履行之时期

第一项 单纯债务

第二项 期限附债务

第三项 条件附债务 附论迟滞者之制裁

第五欵 履行之场所

第一项 原则

第二项 例外

第六欵 履行之费用

第一项 原则

第二项 例外

第七欵 履行之充当

第一项 从债务者之意思指定

第二项 从债权者所自主

第三项 依法定顺序

第八欵 履行之提供

第一项 条件

第二项 效力

第九欵 供讬

第一项 何时可以供讬

第二项 条件

第三项 效力

第四项 特别之供讬

第二节赔偿

第一欵 赔偿之场合

第二欵 赔偿之范围

第一项 原则

第二项 例外

第三欵 赔偿之方法

第一项 原则

第二项 例外

第四欵 赔偿之效果

第三节债权者对於第三者之权利

第一欵 当事者

第二欵 承继人

第一项 包括承继人

第二项 特定承继人

第三欵 第三者

第一项 间接诉权

第二项 取消诉权

第三章 多数当事者之债权

第一节总则

第一欵 全部主义

第二欵 分属主义

第二节 不可分债务

第一欵 主义

第二欵 种别

第三节 连带债务

第一欵 名义

第一项 定义

第二项 原因

第二欵 效力

第三欵 消灭

第四节 保证债务

第一欵 总论

第一项 性质

第二项 定义 附论保证债务之范围

第三项 原因

第四项 保证人资格

第二欵 效力

第一项 债权者与保证人之关系

第二项 保证人与主债务者之关系

第三项 保证人间之关系

第三欵 消灭

第一项 直接消灭

第二项 间接消灭 附论物上担保

第四章 债权之让渡

第一节 总论

第一欵 原则

第二欵 例外

第一项 於性质上不得让渡

第二项 因当事者之意思不得让渡

第二节 指名债权

第一欵 指名债权让渡之要件

第二欵 指名债权让渡之效力

第三节 指图债权

第一欵 指图债权让渡之要件

第二欵 指图债权让渡之效力

第四节 无记名债权

第一欵 无记名债权让渡之要件

第二欵 无记名债权让渡之效力

第五章 债权之消灭

第一节 济辨

第一欵 辨济受领者之义务

第二欵代位

第一项 总论

第一目 代位之便

第二目 代位与让渡之差异

第二项 代位之种类

第一目 约定代位

第二目 法定代位

第三项 代位之效力

第一目 原则

第二目 特例

第三目一部辨济

第四目 证书及担保物之交付

第五目 担保之消灭

第二节 相杀

第一欵 总论

第一项 定义

第二项 主义 附论相杀之利益

第二欵 条件

第一项 实质上之条件

第二项 形式上之条件

第三欵 效力

第一项 原则

第二项 相杀之效力可遡及

第三节 更改

第一欵总论

第一项 定义

第二项 更改类似之行为

第一目 更改与让渡之差异

第二目 更改与债务引受之区别

第三目 更代与代物辨济之差异

第二欵 要件

第一项 原则

第二项 因债权者交替之更改之特别要件

第三项 因债务者交替之更改之特别要件

第三欵 效力

第一项 原则

第二项 例外

第四节 免除

第五节 混同

下卷 各论

第一章 契约

绪论

第一节 契约总则

第一欵 契约之成立

第一项 当事者意思合致之内容

第一目 申込

第二目 承诺 附论广告

第二项 契约成立之时期

第一目 对话者间

第二目 隔地者

第二欵 契约之效力

第一项 契约惟在当事者间有效力

第二项 契约有与法律相等之效力

第三欵 契约之解除

第一项 总论

第二项 解除之方法

第三项 解除之要件

第四项 解除之效力

第五项 解除权之消灭

第二节 契约各论

第一欵 赠与

第二欵 卖买

第三欵 交换

第四欵 消费贷借

第五欵 使用贷借

第六欵 赁贷借

第七欵 雇佣

第八欵 请负

第九欵 委任

第十欵 寄讬

第十一欵 组合

第十二欵 终身定期金

第十三欵 和解 附论赌事

第二章 事务管理

第一节 要素

第二节 效力

第一欵 管理者之义务

第二欵 本人之义务

第三章不当利得

第一节 通则

第二节 非债取戾

第三节 不法原因之给付

第四章不法行为

第一节 要素

第二节 责任者

第三节 求偿权者

第四节 赔偿之方法

第五节 时效


书查询(www.shuchaxun.com)本网页唯一编码:
213b2d04c61a57b332fc901b4bd66336#20754a9ab5b9cc3430ca6a8b5393d014#32219719#1339296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