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 保山县政府民国三十二年度施政计划[1943]
二 昌宁县政府民国三十二年度施政计划[1943]
三 云南省民政厅为『昌宁县政府民国三十二年度施政计划』批示(1943.2.22)
四 弥渡县政府民国三十三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及计划审查表(1944.8.12)
五 云南省民政厅为据云龙县政府呈报『民国三十三年度工作计划』一案指令遵照(1944.2.23)
六 云南省民政厅为据云龙县政府呈报『民国三十二年度工作计划』无法遵办情形的指令(1944.3.15)
七 保山县政府呈报『民国三十三年工作计划审核表』、『民政工作计划』及省民政厅指令(1944.5.30)
八 邓川县政府民国三十三年度工作计划(1944.7.3)
九 昌宁县政府呈报『民国三十三年度施政工作计划』(1944.8.20)
一○ 昌宁县政府民国三十四年度工作计划(1945.4.1)
一一 云南省民政厅为据弥渡县呈报『民国三十四年度工作计划』一案指令遵照(1945.11.29)
一二 云南省民政厅为据保山县政府呈报『民国三十四年度工作计划』一案指令遵照(1945.8.24)
一三 昌宁县政府拟具『昌宁县三年建设计划草案』及『工作月程表』一并呈请省民政厅鉴核示遵(1946.11.30)
一四 云南省民政厅为据保山县政府呈报『民国三十七年度中心工作计划书』一案指令遵照(1948.7.5)
一五 云南省民政厅指令邓川县政府该县『民国三十八年度施政计划』应行注意事项(1948.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