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自由化、解除管制与公平交易法
二、竞争法——台湾法律体系与经济生活的新生事物
三、公平会的角色功能——现在与未来
四、检举人就公平会未为处分的覆函得否提起诉愿
五、同业公会联合行为的处分对象
六、媒体与公平交易
七、企业赠奖行为的法律问题——兼论报业赠奖活动应否作特殊考量
八、不同意见书:不实广告和债务不履行的界分
九、不同意见书:抄袭到什么程度才构成违法141?十、不同意见书:强制记载公设面积的导正应不及于成屋买卖
十一、相邻关系在民法上的几个主要问题——并印证于Teubner的法律发展理论
十二、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
十三、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相关问题
十四、民法第一条的规范意义——从比较法、立法史与方法论角度解析
十五、债权人可否留置非债务人之物?
十六、善意受让盗赃遗失物可否即时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