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详情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税法 上》_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译_14123632_9787567803831

【书名】:《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税法 上》
【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译
【出版社】: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
【时间】:2016
【页数】:526
【ISBN】:9787567803831
【SS码】:14123632

最新查询

内容简介

《2001年所得税法令》

第一章 概述

1.短标题、范围及生效日期

2.定义

3.本法令替代其他法律

第二章 征税

4.对应纳税所得额征税

4B.为暂时流亡者的安置征收附加税

5.对股息征税

5A.对未分配储备金征税

6.对非居民获得的特定付款征税

7.对非居民的海运与航运收入征税

7A.对居民的海运收入征税

7B.对债务利息征税

8.针对第5节、第6节和第7节规定之税款的通用条款

第三章 对应纳税所得额征税

第一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9.应纳税所得额

10.总收入

11.收入科目

第二节 收入科目:工资

12.工资

13.津贴的价值

14.员工持股计划

第三节 收入科目:财产收入

15.财产收入

15A.在计算“财产收入”科目下的应课税收入时进行扣除

16.就建筑物获得的不可调整的金额

17.已被删除

第四节 收入科目:业务收入

第一目 业务收入

18.业务收入

19.投机业务

第二目 扣除:一般原则

20.在计算“业务收入”科目下的应课税收入时进行扣除

21.不允许扣除的款项

第三目 扣除:特殊规定

22.折旧

23.初期免税额

23A.首年免税额

23B.替代能源项目的加速折旧

24.无形资产

25.开业前开支

26.科研开支

27.雇员培训及设施

28.债务利息、财务成本及租赁付款

29.坏账

29A.有关消费者贷款的规定

30.银行公司或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不良债务的利息

31.转至参与式准备金

第四目 税务会计

32.会计方法

33.收付实现制会计

34.权责发生制会计

35.存货

36.长期合同

第五节 收入科目:资本收益

37.资本收益

37A.通过出售证券实现的资本收益

38.在计算“资本收益”科目下的应课税金额时扣除损失

第六节 收入科目:其他来源的收入

39.其他来源的收入

40.在计算“其他来源的收入”科目下的应课税收入时进行扣除

第七节 税收减免

41.农业收入

42.外交豁免与联合国豁免

43.外国政府官员

44.国际协议规定的豁免

45.总统授予的荣誉

46.债务利息

47.奖学金

48.分居协议规定的赡养款项

49.联邦政府、省级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收入?

50.短期居民个人的国外来源的收入

51.归国侨民的外国来源的收入

52.已被删除。

53.《附表二》规定的税收减免

54.其他法律下的豁免及税收规定

55.豁免限制

第八节 损失

56.抵销损失

56A.抵销酒店运营公司的损失

57.结转业务损失

57A.抵销合并后的业务损失

58.结转投机业务的损失

59.结转资本损失

59A.损失抵销与结转限制

59AA.集团纳税

59B.集团税额减免

第九节 可扣除的免税额

60.Zakat(天课)

60A.职工福利基金

60B.职工参与基金

第十节 税额抵免

61.慈善捐赠

62.股份投资与保险的税额抵免

63.获批准的养老基金之缴款

64A.针对债务利息的可扣除的免税额

64B.针对制造商提供的就业机会的税额抵免

65.关于税额抵免的其他规定

65A.针对《1990年销售税法案》下注册之人士的税额抵免

65B.针对投资的税额抵免

65C.针对上市的税额抵免

65D.针对新建立的工业企业的税额抵免

65E.针对2011年7月1日之前建立的工业企业的税额抵免

第四章 通用规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66.共同所有人的收入

67.分摊扣除额

68.公允市场价值

69.获得收入

70.补偿开支

71.货币兑换

72.收入来源中断

73.防止双重确认与双重扣除的规则

第二节 纳税年度

74.纳税年度

第三节 资产

75.处置和收购资产

76.成本

77.收到的对价包括在处置时确定的所获得的实物对价的公允市场价值

78.非公平交易

79.不确认规则

第五章 针对人士的规定

第一节 核心概念

第一目 人士

80.人士

第二目 居民人士与非居民人士

81.居民人士与非居民人士

82.居民个人

83.居民公司

84.居民组织

第三目 关联人

85.关联人

第二节 个人

第一目 对个人征税

86.对个人征税的原则

87.已故的个人

第二目 针对平均值的规定

88.作为组织成员的个人

89.作者

第三目 收入拆分

90.转让资产

91.未成年子女的收入

第三节 组织

92.对组织征税的原则

93.已被删除

第四节 公司

94.对公司征税的原则

95.个人向全资公司处置业务

96.组织向全资公司处置业务

97.全资公司之间处置资产

97A.根据安排和重组方案处置资产

第五节 适用于组织与公司的通用规定

98.实体控制权的变更

第五A节 特定情形中的纳税责任

98A.组织章程发生变更

98B.组织业务中止或解散

98C.因死亡之外的原因继承业务

第六章 特殊行业

第一节 保险业务

99.针对保险业务的特别规定

第二节 石油、天然气及其他矿藏

100.针对石油与天然气之生产以及其他矿藏之勘探与开采的特别规定

100A.针对银行业务的特别规定

100B.针对资本收益税的特别规定

100C.针对特定人士的税额抵免

第七章 国际税务

第一节 收入的地理来源

101.收入的地理来源

第二节 对居民的国外来源的收入征税

102.居民个人的外国来源的工资

103.外国税额抵免

104.国外损失

第三节 对非居民征税

105.对非居民人士在巴基斯坦的常设机构征税

106.资本弱化

第四节 关于避免双重征税与预防逃税的协议

107.关于避免双重征税与预防逃税的协议

第八章 反避税

108.关联人之间的交易

109.对收入与扣除额重新定性

110.私人公司支付的工资

111.原因不明的收入或资产

112.特定证券交易中的责任

第九章 最低税额

113.特定人士之收入的最低税额

113A.建筑商的最低税额

113B.土地开发商的最低税额

113C.替代性企业所得税

第十章 规程

第一节 所得税申报表

114.所得税申报表

115.下列人士无须提交所得税申报表

116.财富清单

117.中止业务通知

118.提交申报表及其他文件的方法

119.所得税申报表及其他文件的提交期限的延展

第二节 评税

120.评税

121.最佳判断评税

122.评税命令的修订

122A.税务专员的修订

122B.首席税务专员的修订

122C.临时评税

123.特定情形中的临时评税

124.使命令生效的评税命令

124A.税务机关修改命令等的权力

125.有关争议财产的评税

126.评税证据

第三节 上诉

127.向税务专员(上诉)提起的上诉

128.上诉程序

129.上诉裁决

130.指定上诉审裁处

131.向上诉审裁处提起上诉

132.上诉审裁处处理上诉

133.转交高等法院

134A.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

136.举证责任

第四节 征收和追收税款

137.缴税截止日期

138.通过没收财产和逮捕纳税人来追收税款

138A.由地区税收官(收入)追收税款

138B.破产财产

139.对私营公司及组织征税

140.向代表纳税人持有钱款之人士追收税款

141.清算人

142.追收组织之非居民成员的应缴税款

143.非居民船东或租船人

144.非居民航空器所有人或承租人

145.对即将离开巴基斯坦之人士进行评税

146.向在阿扎德查谟和克什米尔评税的人士追收税款

146A.追收程序的发起及有效性等问题

146B.欠税结算激励计划

第五节 预付税和源头扣税

第一目 纳税人缴纳的预付税

147.纳税人缴付的预付税

第二目 向征税代理缴付的预付税

148.进口

148A.对特定人士购买的本地产食用油或蔬菜酥油征税

第三目 源头扣税

149.工资

150.股息

151.债务利息

152.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153.有关商品、服务和合同的付款

154.出口

155.财产收入

156.奖品和奖金

156A.石油产品

156B.提取养老基金余额

158.扣除税款的时间

第四目 针对预付税或源头扣税的一般规定

159.免税或调减税率证书

160.缴纳被征收或扣除的税款

161.未能缴纳被征收或扣除的税款

162.向未被征收或扣除税款之人士追收税款

163.追收本目所述的应缴金额

164.关于征收或扣除税款的证书

165.明细表

165A.由银行提供信息

165B.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信息

166.征收或扣除税款的优先顺序

167.赔偿

168.抵免被征收或扣除的税款

169.作为最终税额被征收或扣除的税款

第六节 退税

170.退税

171.退税延迟的补偿金

第七节 代表

172.代表

173.代表的责任与义务

第八节 记录、信息收集与审核

174.记录

175.进入和搜查场地的权力

176.关于获取信息或证据的通知

177.审计

178.向税务专员提供协助

179.账簿、文件、记录及电脑存储的信息不得采用乌尔都语或英语

180.收集有关免税收入之信息的权力

第九节 纳税人的登记

181.内税人的登记

181A.有效纳税人名单

181AA.某些情形下的强制登记

181B.内税人卡

181C.列明国家税号

第十节 罚款

182.违反行为与罚款

183.免除罚款和滞纳金

184.已被删除

185.已被删除

186.已被删除

187.已被删除

188.已被删除

189.已被删除

190.已被删除

第十一节 违法与公诉

191.针对未遵守特定法定义务的公诉

192.针对鉴定中的虚假陈述的公诉

192A.针对隐瞒收入的公诉

193.针对未能保存记录的公诉

194.针对未恰当使用国家税号证书的公诉

195.针对虚假性或误导性陈述的公诉

196.针对妨碍所得税税务机关/人员执行公务的公诉

197.针对为规避扣押而处置财产的公诉

198.针对公职人员擅自披露信息的公诉

199.针对教唆的公诉

200.公司及组织的违法行为

201.提起公诉程序并不影响其他诉讼

202.决定对违法行为不予审判的权力

203.由特别法官审判

203A.针对特别法官之命令的上诉

204.授予免于公诉的权力

第十二节 滞纳金

205.滞纳金

205A.滞纳金按税额或罚款额的减少而减少

第十三节 通告

206.通告

206A.预先裁定

第十一章 施行

第一节 通则

207.所得税税务机关/人员

208.任命所得税税务人员

209.所得税税务机关/人员的管辖权

210.委托授权

211.行使职能的权力

212.审批权限

213.对所得税税务机关/人员的指导

214.所得税税务机关/人员须遵守税务局的命令

215.提交纳税申报表、文件等

216.公职人员披露信息

217.表单及通知;文件验证

218.送达通知及其他文件

219.计算税额或退税额时采用四舍五入法

220.付款收据

221.纠正错误

222.任命专家

223.授权代表代为出席

224.本法令下的诉讼为司法诉讼

225.对发生清算的公司提起的诉讼

226.期限的计算

227.禁止向民事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节 总司

228.内部审计总司

229.培训与研究总司

230.税务局(情报与调查)总司

第三节 总司

231.已被删除

第十二章 过渡性预付税条款

232.已被删除

233.中介费和佣金

233AA.由 NCCPL 收取税款

234.机动车税

235.电力消费

236.电话与互联网用户

236G.在向分销商、经销商和批发商销售时的预付税

第十三章 其他条款

237.制定规则的权力

238.废除

239.例外

240.克服障碍

附表一

第一节 税率

第一目 针对个人和组织的税率

第二目 针对公司的税率

第二A目 附加税税率

第三目 股息税税率

第三A目 债务利润税率

第四目 针对向非居民支付的特定款项的税率

第五目 针对非居民人士的海运或空运收入的税率

第六目

第七目 通过处置证券获得的资本收益

第八目 通过处置不动产获得的资本收益

第九目 第113节下的最低税额

第二节 预付税税率

第三节 从源头扣税

第一目 股息预付税

第一A目 债务利润

第二目 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第三目 商品或服务付款

第四目 出口

第五目 财产收入

第六目 奖品和奖金

第六A目 石油产品

第六B目 压缩天然气(CNG)站

第四节 (见第十二章)

第一目 已被删除

第二目 中介费和佣金

第二A目 由在巴基斯坦注册的证券交易所收取之税款的税率

第二B目 由NCCPL收取之税款的税率

第三目 机动车税

第四目 电力消耗

第五目 电话用户

第六目 从银行提取现金

第六A目 对银行交易征收的预付税

第七目 对购买、登记和转让机动车辆征收的预付税

第八目 针对拍卖出售的预付税

第九目 对购买机票征收的预付税

第十目 针对出售或转让不动产的预付税

第十一目 针对典礼与集会的预付税

第十二目 针对外国电影与电视节目的预付税

第十三目

第十四目 对向分销商、经销商或批发商出售的商品征收的预付税

第十五目 对向零售商出售的商品征收的预付税

第十六目 由教育机构收取的预付税

第十七目 针对经销商、佣金代理和arhatis等的预付税。

第十八目 对购买不动产征收的预付税

第十九目 针对家庭用电量的预付税

第二十目 针对国际航班机票的预付税

第二十一目 针对通过现金以外方式进行的银行交易征收的预付税

第二十二目 由巴基斯坦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PMEX)收取之税款的税率

第二十三目 就机械设备使用权而向居民人士支付的款项

第二十四目 对汇往国外的教育相关费用收取的预付税

附表二 税收减免

第一节 从总收入中免除

第二节 税率调减

第三节 纳税责任额的调减

第四节 具体条款的豁免

附表三

第一节 折旧

第二节 初期免税额和首年免税额

第三节 开业前开支

附表四 保险业务之利润及收益的计算规则

附表五

第一节 石油勘探与生产之利润及收益的计算规则

第二节 矿藏(石油除外)勘探与开采之利润及收益的计算规则

附表六

第一节 确认公积金

第二节 获批准的退休基金

第三节 获批准的年金基金

《2002年所得税规则》

第一章

1.短标题和生效日期

2.定义

第二章 收入的确定收入科目

第一节 工资

3.额外津贴、补贴及福利的估值

4.宿舍的估值

5.交通福利的估值

6.就本节而言,“雇员”包括公司董事

7.本规则适用于2006年6月30日之后获得的工资收入

第二节 业务收入

10.招待支出

11.作为原料的农产品

12.为主张折旧扣除额、初期免税额或摊销扣除额而须提交的细节信息

12A.拆撤证书

13.支出的分摊

(第37A节)计算在处置证券时获得的资本收益

第三节 根据《2001年所得税法令》

13A.获得证券

13B.处置证券

13C.持有期

13D.资本收益或损失的计算

13E.衍生品资本收益或损失的计算

13F.特定情况下不允许做出资本损失调整

13G.资本收益税的免除

13H.资本收益税的缴纳

131.留存记录

13J.券商的责任

13K.违法和罚款

13L.定义

13M.季度报表

13N.资本收益及征税额的特别计算规程

130.报表及表单

13P.澄清与说明

第三章 人士

14.居民个人

第四章 对居民的国外来源的收入征税

15.境外所得税

16.境外税额抵免

第五章 对非居民征税

17.章节适用范围

18.专利权使用费收入

19.技术服务费

19A.居住证明

19B.关于在巴基斯坦完税的证明

19C.关于税额饶让抵免的证明 23

19E.巴基斯坦主管机关对通过条约伙伴国主管机关收到的申请书采取的行动

19G.不可撤销银行保函的格式

第六章 转移定价

20.本章的适用范围

21.说明

22.在符合本章的其他规则之规定的前提下,税务专员在适用本章时,还应当遵守国际公认的各大税务组织发布的国际准则、判例法及指引

23.公平标准

24.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25.转售价格法

26.成本加成法

27.利润分割法

第七章 记录及账簿

第一节 概述

28.本章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法定账簿

29.账簿、文件及记录须留存

30.具体而言,在不影响第29条之普适性的前提下,任何在“业务收入”科目下获得应课税收入的纳税人(公司除外)均应当至少编制并维护下列账簿、文件及记录:

30A.电子税务登记簿

31.任何纳税人的工资、财产、资本收益或其他来源科目下实现应课税收入的,均应当至少编制并留存下列文件及记录:

第三节 关于维护账簿、文件及记录的总体说明

32.常规形式的账簿、文件和记录

33.账簿、文件及记录须留存在指定地点

第八章 特定人士须提交的纳税申报表、雇主证明、财富清单及报表

34.所得税申报表

35.用以替代所得税申报表的雇主证明

36.财富清单

37.非居民船东或租船人须提交的纳税申报表

38.非居民航空器所有人或承租人须提交的纳税申报表

39.用以替代所得税申报表的声明

第八A章 银行公司报告要求

39A.本章包含针对《法令》第165A节之规定的银行公司报告要求

39B.定义

39C.提交信息

39D.获授权人士

39E.提供信息的时间

39F.例外

第九章 预付税证明、明细表及缴付程序

第一节 第159节 证明

40.税额减免证书(u/s 159)

第二节 源头征税或扣税

第一目 雇主证明

41.已被删除

第二目 征收或扣缴税费所需证明文件

42.征收或扣缴税费所需证明文件

第三目 支付征收或扣缴的税费

43.支付征收或扣缴的税费

第ⅢA目 对于飞机机票支付的预付税费

43A.对于飞机机票支付的预付税费

第四目 征收或扣缴税费每年和每月税务报表文件

44.征收或扣缴的预付税费每年报表文件

45.根据所得税法令附表六中条款规定扣缴税费的税务报表文件

第十章 规定要求提交的表格

67.本章节中规定的申请表格

68.补充后的税务评估通知文件

69.根据第140节 规定出具的通知文件

70.根据第145节 规定出具的税务证明文件

71.根据第170节 规定提交的申请文件

72.根据第175节 规定进行的授权指派

第十一章 提交相关资料文件、文献资料信息服务、表格和通知文件

73.提交相关资料文件和收入报税表等文件

74.通过电子途径提供文献资料信息服务

75.表格和通知文件

第十二章 申诉

76.向税务委员提交申诉文件的规定表格格式(负责申诉程序)

77.向收入所得税申诉法庭申诉应当提交的申诉表格的规定格式

78.向最高法院上诉应当提交的上诉表格的规定格式

第十三章 纳税人登记

79.本章节适用范围-本章节的规则仅适用于第181节-纳税人登记

80.国家税务号执照申请

81.对国家税务号执照申请的决议

81A.税务专员登记纳税人

81B.积极纳税人名单

81C.纳税人卡

82.吊销国家税务号执照

83.国家税务号执照摆放和援引

第十四章 所得税从业人员注册

84.第十四章的适用范围-本章节适用于第223节 -所得税从业人员注册和监管

85.所得税从业人员注册申请

86.所得税从业人员注册资格要求

87.所得税从业人员的注册

88.注册有效期

89.注销注册

90.向联邦税务局上诉

第十五章 公积金认定及养老金和退休金批准

第一节 公积金认定

91.申请公积金认定

92.对申请作出决定

93.撤销认定

94.对不认定或撤销认定上诉的格式

95.认定的公积金的账户

96.巴基斯坦境外账户提交时限

97.雇主缴纳份额的上限

98.特定雇员所缴纳的金额上限

99.不计入累积盈余的总收入

100.基于实益权益对价的处理

101.针对撤销认定的处理流程

102.用认定的公积金进行投资

103.允许取款

104.取款限额

105.第二笔款项

106.偿还所取出的款项

107.放宽条件的权力

第二节 养老金批准

108.养老金批准申请

109.可能需要提供的纳税申请表、报表和其他文件

110.雇主所缴纳部分的限额

111.养老金投资和存款

112.基于实益权益对价的处理

113.撤销批准的情况

114.就拒绝或撤销批准进行上诉的格式

第三节 退休金批准

115.退休金批准申请

116.可能需要提供的纳税申请表、报表和其他文件

117.雇主所缴纳部分的限额

118.退休金投资或存款

119.针对受益人权益的对价处理

120.撤销批准的情况

121.针对拒绝或撤销批准上诉的格式

第十六章 所得税追缴条例

第一节

122.定义

123.税务专员发布的追缴通知格式

124.通知送达方式

125.通知执行期限

126.执行期间的处理方式

127.争议解决

128.免除扣押

129.税务专员展开的调查

130.取得或取消证书后解除扣押

131.有权扣押和售卖的官员

132.延迟或停止出售

133.拖欠税款人不抵押任何财产

134.禁止官员投标或购买

135.警察协助

第二节 扣押及出售动产扣押

136.授权行事的人士

137.扣押令复印件送达

138.扣押

139.拖欠税款人所拥有的财产

140.债务和股份等

141.动产份额

142.可流通票据的扣押

143.在公职人员保管下扣押财产

144.合伙财产扣押

145.财产清册

146.不应过多扣押财产

147.日出和日落之间扣押

148.官员等进入房屋

149.出售

150.发布公告

151.公告方式

152.十五日后出售

153.通过拍卖或投标出售

154.公开拍卖

155.不规范行为不影响出售的有效性

156.可流通票据或公司股份

157.向所得税税务专员支付现行货币或流通券的法令

第三节 扣押和出售不动产扣押

158.扣押

159.扣押通知送达

160.扣押公告

161.出售和出售公告

162.公告内容

163.公告方式

164.出售时间.

165.拍卖或投标出售

166.购买者缴纳定金以及违约后财产的再出售

167.不付款的处理程序

168.向违约的购买者追缴款项

169.投标权限

170.在缴款后申请撤销不动产出售

171.以通知未送达或不规范为理由撤销不动产出售的申请

172.凡拖欠税款人无可出售权益的可撤销出售

173.确认出售

174.特殊情况下退还出价

175.出售证书

176.推迟出售以便拖欠税款人在通知项下筹集欠款

177.转售前新公告

178.共有人投标具有优先权

第四节 指定接管人

179.指定业务接管人

180.指定不动产接管人

181.接管人权力等

182.管理撤销

第五节 逮捕和拘留拖欠税款人

183.述因令

184.审讯

185.审讯前监管

186.羁留令

187.羁留和释放

188.释放

189.因病释放

190.进入住宅

191.禁止逮捕妇女或未成年人等

第六节 其他事项

192.通知的持续有效

193.拖欠税款人死亡后的诉讼流程;

194.上诉

195.复审

196.担保追缴

197.签收

198.生活津贴

199.第198条项下的款项应基于省政府为审判所需费用所定的幅度计算

200.交接拖欠税款人的财产

201.交接居住者的财产

202.抵制或阻碍占有不动产

203.来自拖欠税款人的抵制或阻碍

204.来自善意申请人的抵制或阻碍

205.被证书持有人或购买者逐出

206.善意申请人重新占有财产

207.诉讼期间不适用于受让人的规则

208.动产、债务和股票的交接

209.文件签署和可流通票据背书

210.格式

第十七章 非营利组织

211.非营利组织的批准流程

212.对申请作出决定

213.拒绝予以批准

214.许可有效性

215.对申请作出最终决定

217.撤销批准的权利

218.对税务专员裁决提起上诉

219.这些规定生效前获准的组织

220.放宽要求或条件

220A.附表二第一节第(58)款第(3)分款所述的审批程序

220B.认定机构的批准和指定

211.非营利组织的批准流程

212.对申请作出决定

213.拒绝予以批准

214.许可更新

215.对申请的最终决议

216.年度账目

217.撤销许可的权利

218.就本条项下的决议提起上诉

219.这些规定生效前获准的组织

220.放宽要求或条件

第十八章 完税证明

221.完税证明

223.税收减免证书格式

第十九章 其他事项

224.许可租赁公司申索折旧提成的条件

225.第223节项下的公认会计师协会

226.委任估价师

227.估价师工资、酬金及津贴分级

228.资产估值

229.通过电子系统进行纳税、报表和文件申报以及法令和通知签发

231.属于出口额的出口利润计算

231A.根据第206A节发布提前裁决的程序

231B.撤销申请

231C.所得税供替代的争议解决方式

231D.第59AA节项下集团纳税的程序

232.废除和保留

《2010年税务上诉审裁处规则》

1.简称和生效日期

2.定义

3.审裁庭开庭

4.审裁庭的权力

5.着装、办公时间和假期

6.审裁处语言

7.上诉程序

8.上诉的提交和登记日期

9.谁会成为答辩人

10.上诉备忘录的内容

11.随上诉备忘录一并提交的文件

12.向答辩人告知提出上诉一事

13.提交誓章

14.在上诉中可能提出的理由

15.有缺陷的上诉等

16.上诉人解释延误原因

17.授权代表的授权书等

18.提交授权书

19.上诉聆讯的日期及地点

20.编制聆讯的审讯案件表

21.上诉或申请的聆讯

22.单方面决定和收回命令

23.受屈人死亡或破产后继续进行法律程序

24.答辩人可根据不利于答辩人的理由,支持命令

25.向审裁处出示补充证据

26.补充证据的方式

27.上诉延期

28.审裁处将案件发回重审

29.签署命令并注明日期

30.法律程序不向公众开放

31.向各方传达命令

32.提交和处理暂缓执行申请的程序

33.复印费收费标准

34.记录查阅程序及费用

35.复印费和查阅费的对账

36.记录的安排

37.记录保存

38.记录销毁方式

39.何时销毁记录的“B”部分

40.记录销毁事实

41.登记册的分类、备存和保留

42.申报表和其他文件的保存和销毁

43.审裁处的印章

44.通知须由司法常务官签署

45.审查规则

46.电算化

47.废除和保留

销售税法及规则

《1990年销售税法》

第一章 概述

1.简称、范围及生效日期

2.定义

第二章 征税范围和缴税

3.征税范围

3A.已被删除

3B.收税超额等

4.零税率

5.税率变动

6.缴税时间和方式

7.纳税责任的确定

7A.对指定货物征收和收取增值税

8.不允许的税收抵免

8A.未缴税情形下供应链中的登记人承担连带责任

8B.可调整的进项税

9.借记和贷记通知单

10.退还进项税

11.税额评定及追讨未征、短征或误退的税款

11A.少缴的金额无需通知即可追讨

12.已被删除

13.豁免

第三章 登记

14.登记

15~20.已被删除

21.取消登记、列入黑名单和暂时吊销登记

21A.积极纳税人名单

第四章 簿记和发票要求

22.记录

23.税务发票

24.记录和文件留存六年

25.查阅记录、文件等

25A.抽样

25AA.联系人之间的交易

第五章 纳税申报表

26.纳税申报表

27.特别申报表

28.最后纳税申报表

29.视为已做出申报

第六章 销售税官员的委任及其权力

30.权限的委任

30A.税务局情报与调查总司

30B.内部审计总司

30C.培训与研究总司

30D.估值总司

30DD.事后通关稽查司

30E.权力与职能司等

31.权力

32.权力转授

32A.专项审计小组的审计

第七章 罪行及处罚

33.罪行及处罚

34.欠税附加费

34A.豁免罚款和欠税附加费

35~36.已被删除

37.根据本法在调查中传唤有关人员提供证据和出示文件的权力

37A.逮捕和起诉的权力

37B.发生逮捕后须遵守的程序

37C.特别法官

37D.特别法官审理有关罪行

37E.特别法官等有专属管辖权

37F.《1898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

37G.案件移送

37H.开庭地点

371.向高等法院上诉

38.获授权官员有权接触经营场所、存货、账目和记录

38A.要求提供信息的权力

38B.出示文件和提供信息的义务

40.凭令搜查

40A.已被删除

40B.派驻税务局官员

40C.以电子或其他手段监控或跟踪

第八章 上诉

43~45.已被删除

45A.税务局和税务专员调取记录的权力

45B.上诉

46.向上诉审裁处上诉

47.向高等法院移送

47A.非诉讼纠纷解决

第九章 追讨欠款

48.追讨欠税

第十章 杂项

49.出售应税活动或转让所有权

49A.清算人

50.制定规则的权力

50A.电算化系统

50B.电子审查和通知

51.禁止诉讼、起诉和其他法律程序

52.获授权代表出庭

52A.委任电子中介

53.死者的遗产

54.破产产业

55.消除困难

56.送达命令、决定等

56A.信息交流协议

56B.公务人员披露信息

56C.促进税收文化的奖励计划

57.错误纠正

58.私营公司或商业企业的纳税责任

58A.代表

58B.代表的责任与义务

59.就登记前采购的存货缴纳税款

60.无需缴纳税款即交付特定货物的权力

61.在特定情况下退还税款

61A.向阿扎德查谟和克什米尔登记人退还税款

62.再出口退税

63.在进口与再出口之间投入使用的货物可享的退税

64.有权宣布可识别的货物及禁止指定外国领土的退税

65.遵循一般惯例而豁免未征或短征税款

66.在一年内申请退税

67.延迟退税

68.登记人为其代理人的行为负责

69.发出销售税文件的副本

70.时效期间的计算

71.特别程序

72.税务局官员遵从税务局的命令等

72A.向有关机关移送

72B.税务局选择接受审计之人

72C.对税务局官员和人员的奖励

72D.对举报人的奖励

73.不可接纳的某些交易

74.时限的宽恕

75.1969年第四号法案适用于销售税

《2001年出口关税和税费减免规则》

1.简称、适用范围及生效日期

2.定义

3.投入货物的采购

4.投入货物的利用期

5.制成品出口

6.未予说明或未出口的货物

7.货物销毁

8.关税和税费的减免

9.记录和文件

10.对账表

11.出口后审计

12.否决便利安排的权力

13.暂停的权力

14.废除

《2005年认可农用拖拉机制造商退税申请规则》

1.简称和生效日期

2.提交退税申请

3.进项税的退还

4.提交完整的退税申请

5.不可接纳的金额

6.联络官的委任

《2006年针对地震灾后重建国际招标的免税供货规则》

1.简称、适用性和生效日期

2.定义

3.为地震灾后重建提供的应税供货免税

4.零税率供货的程序和条件

5.记录的备存

6.处罚

《2006年销售税规则》

1.简称、适用范围及生效日期

2.定义

第一章 登记、强制登记和取消登记

3.申请

4.已被删除

5.申请登记

5A.临时登记

6.强制登记

7.登记详情变动

8.登记转移

9.可选择向税务局税务专员提交申请

10.取消多重登记

11.取消登记

12.列入黑名单和暂时吊销登记

12A.非积极纳税人

12B.恢复成为积极纳税人

第二章 提交纳税申报表

13.申请

14.提交纳税申报表

15.银行收取纳税申报表

16.向银行支付服务费

17.提交年度销售税申报表

18.电子提交销售税申报表

第三章 贷记和借记通知单和货物销毁

19.适用范围

20.取消供货或退货

21.供货价值或销售税金额变动

22.进项税和销项税调整

23.货物销毁

第四章 进项税的分摊

24.适用范围

25.进项税的确定

第五章 退税

26.适用范围

26A.迅速处理和支付退税

27.退税分部的建立和人员的委派

28.提交退税申请

29.退税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30.退税申请的批准和付款

31.对指定货物制造商提交的退税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32.关于商业出口商的退税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33.退税申请的付款范围

34.退还与零税率供货无关的超额进项税

35.申索人的责任

36.退税申请的批准后审计

37.对不可接纳的申请采取的行动

38.证明文件

39.杂项和节省款项

39A.处理大型纳税义务人专责单位的退税申请

第六章 专项审计

40.适用范围

41.专项审计

42.专项审计范围

43.审计报告形式

44.处罚

第八章 向外交官、外交使团、特权人士和特权组织供应零税率货物

51.适用范围

52.向外交官和外交使团供货

53.向特权人士的供货

54.向特权人士供应油料产品

55.退税

56.向联合国及其辖下组织供货

57.向联合国以外的特权组织供货

第八-A章 根据补助金向组织或机构进口和供应免税货物

57A.适用范围

57B.援用豁免程序

第九章 纳税人授权代表

58.适用范围

59.获授权代表纳税人的人

60.取消资格

61.委任授权代表的程序

62.取消资格的权力

第十章 非诉讼纠纷解决

63.适用范围

64.非诉讼纠纷解决的适用

65.委任非诉讼纠纷解决委员会

66.纠纷解决委员会的运作

67.纠纷解决委员会的建议

68.纠纷解决委员会的复议

69.税务局的决定

第十一章 追税

第一节

70.适用范围

71.启动追税行动

72.停止清关和查封经营场所

73.缴税通知书

74.查封和出售物业

75.由移送专员和追缴官员备存主登记册

76.要求提供信息的权力

77.通知送达方式

78.处置执行所得款项

79.关于争议事项的裁定

80.在执行中可予扣押和售卖的财产

81.有关反对和调查

82.取消缴税通知书后解除扣押

83.有权扣押和售卖的官员

84.延迟或停止售卖

85.拖欠税款人不得干涉经扣押财产

86.禁止官员出价或购买

87.协助行动

第二节 扣押和售卖动产

88.扣押令

89.送达扣押令副本

90.扣押

91.如何处理被扣押的财产

92.如何进行搜查

93.搜查建筑物或处所后扣押

94.日出和日落之间扣押

95.不得扣押过多财产

96.扣押由于某些原因无法搬运的动产

97.存放经扣押的动产

98.可转让票据的扣押

99.扣押处在公职人员保管下的财产

100.扣押动产份额

101.合伙财产扣押

102.售卖

103.售卖公告

104.十五天后售卖

105.公开拍卖

106.通过投标或密封投标售卖

107.共同拥有人优先

108.所有权转让

109.不合规不影响售卖

110.可转让票据或公司股份

111.下令以硬币或纸币向移送专员付款

第三节 扣押和售卖不动产

112.扣押不动产

113.送达命令

114.扣押公告

115.售卖和售卖公告

116.售卖公告的内容

117.售卖时间

118.通过公开拍卖或招标售卖

119.购买人缴款及在未缴款时重新售卖

120.拖欠付款时的程序

121.可向违约购买人追讨的款项

122.投标权限

123.申请取消售卖不动产

124.以未送达公告或不合规为由,申请取消售卖不动产

125.在拖欠税款人没有实用权益的情况下取消售卖

126.确认售卖

127.在某些情况下退还买款

128.售卖证明书

129.推迟售卖以便拖欠税款人筹集通知所指的应付款项

130.重新售卖前发布新公告

131.共同拥有人的出价优先

第四节 委任接管人

132.委任业务接管人

133.委任不动产接管人

134.接管人的资格

135.接管人的工作方式

136.管理撤回

第五节 杂项

137.罪行及处罚

138.法律程序的延续

139.向担保人追讨

140.提供收据

141.交付拖欠税款人占用的财产

142.交付租户占用的财产

143.拖欠税款人抵制或妨碍

144.真正的申索人抵制或妨碍

145.被证书持有人或购买人剥夺

146.真正的申索人重新占有财产

147.诉讼期间不适用于受让人的规则

148.动产、债务和股票的交付

149.文件签署和可流通票据背书

150.格式

第十二章 访问电算化系统的特别程序

150A.适用范围

150B.授权

150C.唯一用户标识符

150D.访问电算化系统

150E.用户的责任

150F.注销注册

150G.传输记录

150H.审查记录

第十三章 电子中介

150I.适用范围

150J.电子中介的委任

150K.撤销指定

150L.登记人须遵守的程序

150M.电子中介须遵守的程序

150N.电子中介的责任

150O.电子申报管理员的责任

150P.审查记录

第十四章 买卖双方之间开具电子销售税发票的特别程序

150Q.适用范围

150R.使用电子发票系统的资格

150S.电子发票的开具和记录

150T.向收税员传输电子发票

150U.格式的使用及对传输电子发票的控制

150V.电子存储条件

150W.审计

150X.适用于买方收取电子发票的相同条件

150Y.未能满足电子发票系统的条件

150Z.《2002年电子交易法令》的规定适用

第十四-A章 以电子或其他手段监控或跟踪特定登记人

159ZA.适用范围

150ZB.电子发票系统

150ZC.监督

150ZD.电子发票数据

150ZE.未能满足电子监控系统的条件

第十四-B章 电子监控和跟踪特定货物

150ZF.适用范围

150ZG.附贴纳税印花、丝带、贴纸、标签、条形码等的货物

150ZH.纳税印花、丝带、贴纸、标签、条形码等的安全功能

150ZI.被许可人的委任

150ZJ.系统安装

150ZK.购买纳税印花、丝带、贴纸、标签等的费用

150ZL.被许可人的职能和责任

150ZM.规定货物制造商或进口商的职能和责任

150ZN.税务局税务专员的职能

150ZO.生产线不运转

150ZP.系统开始实施的生效日期

150ZQ.参与供应链的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章 废除

151.废除

《2007年销售税特别规则》

1.简称、适用范围及生效日期

第一章 概述

2.定义-(1)在本规则中,除非主题或文义另有规定,

第二章 零售商缴纳销售税的特别规则

3.适用性

4.登记

5.按标准税率缴税的零售商

6.其他零售商应根据电费账单缴纳销售税

7.条件和限制

8.开具发票或收据

9.缴纳销售税和申报表备案

10.审查记录

第三章 收付电力销售税的特别规则

11.适用性

12.登记

13.销售税收付

14.申报表备案和销售税计提

15.确定WAPDA和KESC的销售税负债

16.为登记用户进行的进项税额调整

17.保存记录和开具发票

18.罚款

第四A章 为非登记人和无效人士供应电力和天然气而收付的特别税的特别规则

18A.适用性

18B.收税的模式和方式

18C.条件和限制

第四章 收付天然气销售税的特别规则

19.适用性

20.销售税收付

21.确认纳税义务

22.记录保存和开具发票

23.月度申报表备案

24.罚款

第五章 向巴基斯坦贸易公司(TCP)供糖的特别规则

25.适用性

26.支付税费的方式

27.相关的纳税期间

28.TCP的月账单

第六章 提供劳务并根据省法缴纳销售税的人士的特别规则

29.适应性

30.登记

31.征收销售税

32.申报表备案和销售税计提

33.确认纳税义务

34.开具发票

35.具体规定

第一节 电视和电台广告

36.范围和价值

37.客户调整进项税

第二节 报关代理和船具商

38.与报关代理有关的范围和征收

39.与船具商有关的范围和征收

第三节 装卸工提供的服务

39A.装卸工的纳税义务

第七章 向石油销售公司(产品分成)收付销售税的特别规则

40.适用性

41.产品分成

42.股份分配登记册

43.纳税义务

44.其他

第八章 汽车经销商收付销售税的特别规则

45.登记

46.预定汽车

47.开具发票

48.佣金申报

49.进项税调整

50.确定纳税义务

51.申报表备案和缴纳销售税

52.保存记录

53.其他

第十章 进口商缴纳销售税的特别规则

58A.适用性

58B.支付因小幅增值而产生的销售税

58C.不予退还的税款

58D.商业进口商的存货处理

58E.申报表的备案和审计

第十一章 炼钢厂、轧钢厂和拆船工缴纳销售税的特别规则

58F.适用性

58G.登记

58H.缴税

58Ha.自发电的炼钢厂和轧钢厂

58Hb.自发电的糖厂或他人经营的炼钢厂

58I.发票和申报表

58J.记录

58K.钢铁产品的价值

58L.所有巴基斯坦炼钢厂和所有巴基斯坦轧钢厂协会的职责

58M.监督税务局

58MA.选择采用从价计征的方法缴纳销售税

58MB.对从事出口的单位的处理

58MC.对组合单位的处理

第十二章 批发及零售店缴纳销售税的特别规则

58N.适用性

58Q.向外交官或外交使团供应的货物和退税

58RA.其他事项

第十三章 为规定的货物缴纳特别销售税的特别规则

58S.适用性

58T.缴纳特别税适用的模式、方式和税率

第十四章 关于本法附表五序号12规定的货物的特别规则

58U.适用性

58V.采用零税率的条件和限制

第十五章 对榨油厂和轧棉和榨油组合单位所榨棉籽油征收销售税的特别规则

58W.适用性

58X.税费的范围和征收

58Y.缴纳销售税适用的模式、方式和税率

58Z.月度报表

58ZA.轧棉单位发出的通知

58ZB.轧棉单位提供的最终报表

59.废除

《2007年销售税特别程序(预扣)规则》

1.简称、适用性和生效日期

2.扣缴义务人的责任

3.登记供应商的责任

4.收税员的责任

5.除外条款

6.其他规定的适用性

《2008年出口型单位和中小企业规则》

1.简称、适用性和生效日期

2.定义

3.许可

4.注销登记

5.吊销执照

6.执照的重新生效

7.所有权转让

8.出口型单位的经营场所

9.出口型单位拟生产的货物分析证书

10.出口型单位被许可人采购、生产、出口和处置货物

11.减免出口型单位的关税、销售税和联邦消费税

12.投入货物的利用期

13.特殊情况下投入货物或产出货物的处置

14.出口型单位的监控和审计

《2008年向阿扎德查谟和克什米尔登记人退还销售税规则》

1.简称、适用性和生效日期

2.授权退还销售税

3.缴纳方式

《2013年对生产能力(汽水)征收的联邦消费税和销售税规则》

1.简称、适用性和生效日期

2.定义

3.申报单及其核实

4.每个进水阀或进水管的总额和税率

5.分期付款计划

6.关税调整及已付进项税

7.特殊情况

8.其他


书查询(www.shuchaxun.com)本网页唯一编码:
1b9078a0e44fa353d8392aa15c8faa9b#40105bfc857122690baf331c84b5f432#72980752#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税法 上卷_1412363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