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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裁判要点全集》_本书编写组_14221489_9787519705794

【书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裁判要点全集》
【作者】:本书编写组
【出版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时间】:2017
【页数】:320
【ISBN】:9787519705794
【SS码】:1422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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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物权案件

1.物权权属(含共有)

公报裁判摘要

取得银行利息的权利随着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机动车转让中的善意取得认定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权益的范畴

人民法院不宜直接判决确认登记于他人名下的不动产物权权属

当事人之间仅仅就物权的转移达成协议,但未达成占有改定协议的,不能构成物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占有改定

公民祖宅下埋藏物的所有权归属

民办学校出资人无权要求确认其出资份额

民一庭意见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对该不动产享有物权的证明

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财产时,人民法院不宜判决分割使用权

出卖人出卖登记在其名下的共有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共有人约定的条件,买受人请求强制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处理

民二庭裁判要旨

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生效与权利人对无权处分行为的追认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业主无权以诉讼时效为由拒绝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公报裁判摘要

公有住房售出单位可否约束买受人对共用部位行使权利

一楼业主可否基于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获得庭院绿地的独占使用权

物业共有部位产生的收益的归属

业主知情权的范围和保护

基于相邻关系而在他人不动产上享有的通行等权利不应成为转让标的

因第三人侵权致小区共用部分对业主财产造成损害的赔偿主体

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与物业管理用房的权属

房屋使用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认定和限制

业主的知情权行使

民一庭意见

小区一层业主拆墙改门、搭建台阶是否构成侵权

部分业主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请求撤销业主大会决定,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所有权属于谁

限制业主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业主公约或章程的效力问题

业主委员会有权保护业主共有的小区土地使用权

3.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公报裁判摘要

承包土地的农民到小城镇落户后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

民一庭意见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后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认定被征地农户

国家收回由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是否有权分得部分土地补偿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款是否归受让方所有

集体经济组织作出的土地承包方案调整决定违反法律规定、侵害承包人权益的,依法应予以撤销

未经民主议定程序,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四荒”土地发包给村外人的承包合同效力应如何认定

4.留置权

民一庭意见

债权人可以留置债务人合法占有的动产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不当行使留置权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5.物权与债权

公报裁判摘要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相区分

合同的解除与否不涉及物权变动

买受方已取得房屋产权但房屋实际为他人合法、正当占有的救济途径

民一庭意见

房屋登记权利人出卖共有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条件的合同效力问题

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当事人间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但未履行物权转移手续,该协议效力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尚未履行完结,买受人请求确认其为房屋所有权人的,不属于物权确认争议

二、合同案件(总则)

1.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债务人及其关联公司恶意串通转移财产的效力和后果

公报裁判摘要

涉外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或确认法律适用条款

一方盖章时对合同部分条款作修改的效力

当事人以同一标的先后与他人签订两个协议的效力

涉外合同中争议解决法律适用条款违法的后果

合同无效相关的诉讼时效问题

确认合同效力的依据与违约方主张合同无效的处理

当事人怠于履行约定义务致使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不成就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

政府对合同或事项审批或批准的权限和职责不能作为合同所附条件

合同效力认定的几点原则

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章的效力与作用

债务人在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上签章的行为效力

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有效

当事人持有的合同文本不一致可否主张恶意欺诈

表见代理中单位过错的认定

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确认合同无效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被上级单位决定停止职务但未办理变更登记期间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

恶意串通的认定与后果

追究刑事责任不影响民间借贷合同及其担保合同效力

当事人签订前后两份合同的效力

合同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放弃债权是否一律认定为恶意串通

不宜以合同违反行政规章的规定为由认定合同无效

判断合同系本约还是预约的标准

《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不应作为评价合同效力的依据

合同中有出口退税款再分配约定的效力

以发送垃圾短信为服务手段的合同无效

依据犯罪分子伪造的存单能否认定储蓄合同成立

不能仅因合同当事人一方实施了涉嫌犯罪的行为,而当然认定合同无效

行为人以所在单位名义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构成犯罪的,单位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不涉及矿业权主体变更的股权转让合同无需行政部门审批

《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适用范围

民一庭意见

如何认定合同的显失公平

作为合同结算依据的地方政府文件被撤销,当事人请求据实结算的,应如何处理

无效合同损失赔偿范围的界定

如何理解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低于成本”

当事人签订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承担的公法义务,由另一方当事人实际承担,在该合同不存在无效法定情形时,应当依约定确定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效力问题

民二庭裁判要旨

通过虚假贸易形式进行借贷活动的性质认定与法律后果

预约合同的性质与效力

行政监管政策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认定

2.合同的履行

公报裁判摘要

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协议延长履行债务期限是否属于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行为

情势变更原则在合同履行中的适用

案外人违约不能成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原因

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

代物清偿协议是否影响代位权的行使

在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情况下,债权人保护债权的方法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

民一庭意见

胜诉方不积极要求对方履行生效判决的,不应认定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侵权人持续接受债务人部分履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且对剩余债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剩余债务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部分履行的,剩余债权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认定问题

民二庭裁判要旨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不以债务人存在主观恶意为条件

3.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公报裁判摘要

登报是否为债权转让的有效通知形式

债权人转让权利未通知债务人的法律后果

债权人转让债权后丧失向债务人主张合同权利的资格

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法律后果

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时债权人的救济手段

债务加入的认定与后果

民一庭意见

如何认定债务免除是否成立及其法律效力

民二庭裁判要旨

当事人对债务承担达成合意的认定

4.合同的解除

公报裁判摘要

解除合同后拒绝减损建议的责任自负

违约方不享有催告解除权

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与赔偿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表现形式

合同解除通知送达时间拖延的法律后果

未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解除合同约定无效

双方违约的合同解除权

民一庭意见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后如何起算解除日期

发生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施行之前的合同解除行为,应如何适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如何认定约定解除权的放弃

民二庭裁判要旨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中“可以”的理解

当事人不能在诉讼过程中行使合同解除权

5.违约责任

公报裁判摘要

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可请求减少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

预约合同违约的责任承担

违约金调整须以当事人请求为前提

当事人请求减少违约金的处理

合同实际损失的计算与违约金的调整

违约金的适用前提

民一庭意见

履行费用过高,守约方请求继续履行的,不予支持

以合同之诉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是否支持

民二庭裁判要旨

因违约解除合同后的赔偿范围

6.合同的解释及其他

公报裁判摘要

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的法律适用

一方当事人的签名系伪造、印章系变造的合同文本是否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对合同争议词语的解释

合同解释方法的优先选择

债权人可否向致使债权不能实现的第三人主张权利

合同的作用与功能

合同目的解释方法的适用

要约邀请在合同解释中的作用

多份补充协议的效力认定和内容确定

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判断

合同目的解释方法的运用

民一庭意见

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应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认定合同性质

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可以运用目的解释的原理判断当事人是否构成违约

三、合同案件(分则)

1.一般买卖合同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拍卖行与买受人恶意串通的认定

公报裁判摘要

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特殊性

拍卖行为违反规定或习惯、侵害竞买人合法权益的无效

两个合同涉及同一批货物的价值确定

买受人与拍卖行股东均系亲属的拍卖效力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质量要求与召回主体

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单方终止消费的处理

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根本性违约的认定

民一庭意见

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只要符合连环买卖合同的特征,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仍应认定为买卖合同

2.房屋买卖合同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将借款合同关系转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认定及其效力

公报裁判摘要

交房面积违反合同约定的如何处理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可否对抗交付房屋义务

对格式合同条款有异议导致合同未如期订立的,是否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

开发商交付房屋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可否免责

房产转让人负有将所售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的义务

房屋质量缺陷的认定与责任

房屋登记制度尚未完善时的房屋买卖关系认定

未经审批而改建、重建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如何判断商品房买卖中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究竟是预约合同还是本约合同

非集中供热地区约定开发商供热的,开发商负有强制缔约义务

商品房买卖关系的司法认定

商品房以外的其他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规避国家调控签订的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

因委托代理机构导致的一房二卖,不能免除惩罚性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借款协议》及“流押”的相关认定

为套取银行资金而签订虚假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清偿主体和抵押预告登记效力

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多项违约责任不可相互免除

购房人实际损失的计算

民一庭意见

房地产公司在预售商品房时未告知购房人所购房屋内铺设公共管道,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具备商品房买卖实质性要件的合同,不能认定为预约合同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的主要义务应当如何理解

当实际交易价格与备案合同价格不一致时,承租人不能要求以备案合同价格作为同等条件主张优先购买权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履行

买受人能否解除受限购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

3.建设工程合同

公报裁判摘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债权可否转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的理解

工程价款的确定标准

如何确定停工损失所依据的停工时间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对工程组织验收的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价款计算

审计报告不影响工程价款结算协议的效力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的处理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于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

双方未能如约履行的工程价款确定方法

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停窝工损失和材料价差损失,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行使范围

民一庭意见

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内容、方式结算工程价款

财政评审中心作出的审核结论原则上不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未完工程承包人是否可以主张优先受偿工程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让利承诺书效力的认定

一审判决支持承包人要求支付尚欠工程款本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二审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能否判决发包人承担工程欠款的利息损失

开具发票与支付工程款并非对等义务

第三人债务加入原债务人应否免责

工程承包人承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未成就其对转让的工程仍享有优先受偿权

实际施工人请求支付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奖励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客体不及于建筑物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发包人明知或故意追求借用他人资质所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和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性质及其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是否有权选择要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或者据实结算支付工程价款

建筑物所有人依据合同约定对建筑工程总承包人应付工程款不承担责任的,应予支持

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尾款待验收通过后支付,如工程验收客观上无法进行,施工人请求支付该尾款,诉讼时效期间应当如何计算

双方当事人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后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一方负责施工并取得工程款,应当认定合同变更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取得建设工程所有权的第三人,不能对抗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如何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所称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尚未竣工且未经验收,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同意并主张参照合同约定支付的,一般应当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应尊重合同约定

4.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

公报裁判摘要

转让人权利瑕疵与转让标的瑕疵是否影响转让合同效力

出让方撤销公告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还是违约责任

合同内容瑕疵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可否在合同中约定由纳税义务人以外的人承担转让土地使用权税费

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合同名称不影响对合同性质的认定

行政机关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并未注销土地登记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不变

民一庭意见

没有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是否影响合同的效力

投资建设他人划拨土地上立项的房屋并承租建成后房屋的合同性质和效力

5.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

公报裁判摘要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认定

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房屋产权归属

一方出地、一方出资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中的各方当事人权益

民一庭意见

以合作开发项目国有土地所有权抵押所取得的贷款的归属

如何区分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的清理条款与“名为合作实为借贷”合同

涉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委托代建合同中对外销售利润分配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与他方签订的合作建房合同应如何认定其效力

6.借款合同

公报裁判摘要

银行支付应付款后又协助法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认定已履行了付款义务

当事人对借款合同中未履行的债务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的效力

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不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

委托贷款合同的性质认定

民一庭意见

私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出具借据为公司借款,应如何认定借款关系

民间借贷案件借款本金、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认定

借用账户与账内资金归属的认定

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两份无关联的借款合同,出借人以没有履行出借款项义务的合同主张权利的,不应获得支持

是民间借贷还是商品房买卖

当事人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并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如何确定双方法律关系的性质及借款本息数额

双方存有其他法律关系,仅凭付款凭证不能认定为民间借贷

7.抵押合同

公报裁判摘要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行为效力认定

无效抵押合同的当事人过错认定

涉及划拨土地的抵押审批及效力

抵押人不是主债务人情况下的清偿

抵押权人、抵押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事后抵押的效力

未登记的外商独资企业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民一庭意见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否影响转让不动产合同的效力

如何认定金融机构“贷新还旧”时抵押权的设立时间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权的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的,逾期利息是否属于担保债权范围

预购商品房抵押的预告登记是否产生抵押效力

民二庭裁判要旨

物权法实施前的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法律适用

适用《担保法》前提下的抵押物登记效力

当事人的约定不能对抗司法解释关于因主合同变更导致担保人法定免责的规定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七条中“受让人”行为的性质

可以先设定抵押权后订立主债权合同

8.质押合同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可作为应收账款质押

为出质的金钱开立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内资金余额的浮动不影响该金钱质权的设立

公报裁判摘要

汇票质押效力的认定

出口退税权利质押的认定与清偿

金钱质押生效的条件及其认定

质权排除另案债权的强制执行

民一庭意见

质权人将质押财产交回出质人后不再享有质权

9.保证合同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数份最高额担保合同共存时的担保责任承担

公报裁判摘要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最高比例

破产程序中的保证人责任

第三人承诺函的性质认定

保证人性质认定及其对保证合同效力的影响

担保人过错的认定与后果

另行提供担保不能当然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新贷偿还旧贷中保证人责任的承担与免除

最高额保证的效力与范围

在新贷偿还旧贷的多次担保中知情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的认定

如何判断保证人是否知道新贷偿还旧贷

民二庭裁判要旨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认定

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合同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确定

未约定时的保证期间确定

将旧的欠款以新的借款合同方式体现是否影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保后能否免除相应范围内的保证人责任

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确有困难的处理

商业银行违反管理性规范并不必然导致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免除

10.运输合同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打折机票“不得退票,不得转签”的限制范围及航空公司在不可抗力造成航班延误时关于转签的告知义务

公报裁判摘要

打折机票限制转签不能剥夺旅客按时抵达目的地的权利,不可抗力致航班延误情况下航空公司有转签与否及如何办理的告知义务

民一庭意见

出售未注明实际承运人客票的公共客运站应当与实际承运人一并认定为运输合同相对方

供货方超载运输不应成为收货方拒付货款的抗辩事由

因航空公司“超售”机票行为导致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法律责任

11.租赁、融资租赁合同

公报裁判摘要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自己承租的房屋

不能免除出租人退还押金的义务

采矿权租赁合同未经批准的效力和当事人义务

房屋出租人对火灾的赔偿责任

民一庭意见

出租人故意隐瞒订约前出租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强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将房屋出租给善意第三人,原承租人不能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12.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有权选择其他中介公司

公报裁判摘要

资产管理人正常投资行为不应承担交易损失的后果

遗嘱执行代理协议的效力

解除委托合同后的赔偿责任范围

通过网站交易平台订立的合同性质与相关责任

星级酒店受委托操作POS机刷卡的注意与告知义务

中介公司因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时的合同约束力

民一庭意见

公民请求支付法律服务代理合同约定报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受托人知道他人在委托协议上代其签名并按委托协议履行的,应认定委托协议对其有效

13.其他合同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经营者对服务设定限制条件的告知义务和未告知未获得消费者同意的后果

公报裁判摘要

加工承揽合同中调试合格的认定

电信服务企业未告知服务使用期限限制又自行限制或停止服务的构成违约

信托财产的认定与确定

民一庭意见

结算协议的真实性存疑,且该结算协议同当事人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明显存在矛盾时,应以当事人之间实际交易产生的款项事实来进行结算

民二庭裁判要旨

公共汽车候车亭投资建造合同是否应当解除及合同解除后经营权损失的赔偿问题

四、婚姻家庭案件

1.婚姻效力

民一庭意见

当事人以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四种情形以外的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申请疾病型婚姻无效的主体资格认定

2.离婚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损害赔偿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适用

公报裁判摘要

夫妻对外债务纠纷的生效裁判能否作为处理夫妻内部财产纠纷的判决依据

夫或妻一方转让共同共有的公司股权的条件和效力

未签名的离婚协议效力与未离婚已分割的财产归属

法院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涉案款项发还提出申请的一方,不影响其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处分的实体权益

涉嫌虚构婚内债务案件中的证据问题

在继承中,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优先于产权登记结果

民一庭意见

不宜以显失公平为由支持一方请求撤销登记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主张

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涉及财产问题的协议

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补交部分购房款,离婚分割时应考虑房屋价格的市场因素予以合理补偿

为婚外情调查合同支出的费用不属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范畴

附登记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认定

夫妻一方父母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应认定赠与的是房屋还是购房款

离婚案件不能忽视对当事人双方身份及是否存在婚姻关系的审查

离婚协议中非财产分割条款效力认定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变化不导致所有权发生变化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纠纷应如何处理

家庭暴力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确定子女抚养问题时不可忽略的因素

离婚协议中房产赠与条款的撤销问题

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认定及其处理

一方个人财产婚后收益问题的认定与处理

当事人仅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为据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动产婚内共同还贷及增值的计算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涉及父母为子女买房出资性质如何确定

3.收养、抚养、扶养、赡养、监护

公报裁判摘要

监护能力认定与指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子女对父母赠与的房屋行使物权的限制

抚养费案件中第三人撤销权的认定

民一庭意见

因未成年子女被他人擅自送养引起的纠纷性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处理监护权纠纷的一项重要原则

被诱使脱离监护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如何确定民事责任

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主张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支付抚养费与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纠纷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4.继承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夫妻双方利用他人精子进行人工授精并使女方受孕的,即使男方反悔,该子女仍应视为婚生子女,并保留胎儿继承份额

公报裁判摘要

律师见证的遗嘱被确认无效应对遗嘱受益人赔偿

夫妻利用他人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能否继承男方的遗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处理

民一庭意见

遗嘱人生前以赠与方式处分遗嘱中所列部分财产的,应视为遗嘱被部分撤销

继承纠纷中的公司赠股(干股)处理

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成员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被继承人电脑中的“身后安排”可否视为其自书遗嘱

如何判断遗嘱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

五、侵权案件

1.责任构成、赔偿计算

公报裁判摘要

侵权行为的成立条件

就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作出的事先约定的性质和效力

因财产保全引起的侵害赔偿纠纷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行为人因意外因素造成他人的权益受到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及其适用条件

民一庭意见

对侵权案件中预见不能的损害结果应当适用可预见性规则限制其赔偿范围

诉讼期间受害人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已在城镇居住生活,应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

过水发电不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对当事人因损害赔偿问题产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作为一般侵权纠纷案件处理

体育活动中受到损害是否适用公平责任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遭受其雇员侵害时的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所支付医疗费的追偿方式

2.产品责任与赔偿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消费者未经汽车销售者告知购买到使用或维修过的汽车,构成销售欺诈

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不要求消费者购买时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

公报裁判摘要

化妆品经营者应说明化妆品限用合格日期的确切含义

商品品质是否存在问题的举证责任

因产品标识记载的内容不真实而导致消费者受损的责任

生产者自行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不能成为其免责之法定事由

民一庭意见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统一如何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消费者不当使用商品与商品责任的免除

3.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明知的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交通事故受害人体质状况不影响侵权人责任承担

公报裁判摘要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的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者”与“车上人员”的认定

交通事故认定结论在侵权损害赔偿中的效力

营销人员伪造保单的责任承担

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解释

高速公路驾车行驶时碾压到车辆散落物导致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民一庭意见

连环购车未办理转移登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登记车主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并存时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的次序

交警部门未能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现场勘验笔录等相关证据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人员伤亡应当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能否以已向被保险人理赔为由对抗受害人的交强险赔偿请求权

被保险车辆中的“车上人员”能否转化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

农村“五保户”因交通事故等侵权行为致死获赔的死亡赔偿金应归谁所有

农村“五保户”因交通事故等侵权行为致死获赔的丧葬费应归谁所有

机动车一方未投交强险时,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应如何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分项限额能否突破

“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在认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中的运用

无偿代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无偿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的责任

违法驾驶情形下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行使对象、追偿范围及其诉讼程序

4.医疗损害责任与赔偿

公报裁判摘要

医疗机构擅自改变医疗方案的责任承担

有风险的医疗行为的风险责任承担

民一庭意见

因产前检查疏失导致缺陷儿出生相关医疗机构应否承担侵权责任

5.环境污染责任与赔偿

公报裁判摘要

照明灯光造成环境污染的危害排除义务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责任者

环境污染损害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与水产养殖物灭失后的经济损失确定

不能以部分水域的水质得到恢复为由免除污染者应当承担的环境修复责任

当行为人的经济赔偿能力不足时,可以通过劳务活动抵补损害

如何判断社会组织是否属于“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组织

6.高度危险、饲养动物、物件损害责任与赔偿

公报裁判摘要

所有人或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和侵权责任

动物园的无过错责任

环卫机构对路面存在妨害通行物品致人受伤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民一庭意见

受害人从事违法行为触电造成损害,供电企业能否免责

7.旅游相关损害责任与赔偿

公报裁判摘要

导游带游客冒险游玩致损的赔偿责任承担

旅行社通过第三人协助履行合同义务的侵权责任承担

旅游者乘坐旅行社提供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有权选择合同之诉或债权之诉要求旅行社赔偿

旅行社的举证责任

民一庭意见

相约进行户外集体探险或自助游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当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8.学生、监护相关损害责任与赔偿

公报裁判摘要

未成年学生在校园内加害其他未成年学生的赔偿责任承担

教育机构不能对他人承办的校外活动中的学生伤害事故免责

学校体罚学生导致发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承担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伤害的赔偿责任

实习生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责任主体和残疾赔偿金标准

9.安全保障义务相关损害责任与赔偿

公报裁判摘要

存款人在银行营业场所遭抢劫遇害的,银行应承担赔偿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范围

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帮工关系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酒店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

地铁公司对免票乘客通过自动检票闸机亦有安全保障义务

民一庭意见

顾客放在超市自助储物柜中的物品丢失,超市应承担何种责任

10.工伤认定与赔偿

公报裁判摘要

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可否同时获得

公司清算中明知职工工伤正在鉴定而未考虑待遇给付的责任承担

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的认定

11.人格权侵权与赔偿

公报裁判摘要

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不实、不良评价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

公安机关向新闻媒体提供破案资料时致人名誉权受损的责任不能免除

律师声明违背事实侵犯名誉权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以他人姓名办信用卡并透支消费的侵权性质与责任承担

名义上的信用卡持卡人产生不良记录不能认定侵犯名誉权

未成年人的名誉权保护

微博发表未成年人受伤害信息是否构成侵权的认定

买家给“差评”不属于侮辱诽谤行为及其适用条件

12.验资、审计、公证等活动侵权与赔偿

公报裁判摘要

金融机构为债务人出具虚假资金证明,是否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赔偿责任

民二庭裁判要旨

《侵权责任法》施行前的共同侵权责任认定与法律适用

13.其他财产损害责任与赔偿

公报裁判摘要

违法侵犯他人财产的责任承担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侵权责任承担

民一庭意见

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认定与保护

侵害探矿权的损害赔偿问题

六、劳动案件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等级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公报裁判摘要

职工在从事工作中存在过失,不影响职工受伤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成立

路径是否最近不影响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

竞业禁止的适用

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

职工离职到与原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服务,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认定

应聘者提供虚假学历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乙方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适用限制

用人单位从无资质劳务派遣公司用工的,仍应缴纳综合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可超越合理权限对劳动者设定义务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

劳动者用人单位发生变动,如何界定是否因劳动者本人原因

民一庭意见

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伤残津贴可否一次性给付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能否导致劳动合同解除

邮政代办员与邮政局之间的关系认定

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支付责任应如何承担

为离职的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是用人单位法定后合同义务

“空挂资质”的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如何认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末位淘汰制”能否作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人事档案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七、公司、企业案件

1.公司、股权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如何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的司法审查范围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和后果

股权转让中的分期支付不适用《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

公报裁判摘要

因双方过错终止股权转让协议的损失承担

法人内设部门的法律属性与投入财产属性

诉讼调解中形成的股东会决议效力

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效力

特定情况下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

实际控股人虚构的股东会决议效力及其申请撤销

公司分支机构变更不影响公司权利义务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责任承担

公司在董监高等人员控制之下不能或怠于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的,其他股东有权提起诉讼

股东实际出资义务的履行

国有资产转让时未进行评估的后果

股东代表诉讼中达成的调解协议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份(资本)的效力

合作者转让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未报批的法律后果

法人股隐名持有的相关权利认定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场外交易的后果

公司内部意思形成中有瑕疵的对外行为效力及股东优先认缴权的行使期限

股东与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认定

公司违反规定订立的担保合同效力

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的股权确认

产权交易信息变更对举牌申请人的影响

股东的账簿查阅权

股东持股比例与实际出资比例不一致的效力

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的合同效力

股东退股时的职业风险基金分配

公司章程中股东会对股东罚款条款的效力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认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适用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对内对外效力

在民间融资投资活动中,融资方和投资者如何设置估值调整机制

涉及香港股东、香港公司的损害公司利益纠纷裁判

虚假增资即使已被备案登记仍应认定为无效

对公司转让主要财产明确提出反对意见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未进场交易并不当然丧失其优先购买权

对大股东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处理

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定之诉中的关键点与举证责任

民二庭裁判要旨

仅因股权转让条款未办理报批手续而未缴情况下法院的处理方法

出资人从公司收回资金的责任承担

未履行审批手续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

股东是否应当对公司的对外债务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变动股权而非采矿权的股权转让合法有效

股权转让后再主张返还资产增值的盈余分配没有法律依据

出让方的披露义务和竞买者的审查义务

允许出于短期融资需要运作的股权转让

股东实际出资大于应缴出资形成的资本溢价不能抽逃

多份协议涉及的法律关系性质认定

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不作为评价合同效力的依据

越权处置公司资产的效力

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实的正确认定

2.企业、合伙

公报裁判摘要

企业法定代表人免职后变更登记前仍可对外行使职权

企业以部分财产和等额债务相抵的方式与他人组建新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的承担

企业因全部资产被整体划拨而变更产权关系后,其原有债务的承担

开办单位是否应对其开办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达成的未经审批的补充协议效力

名为个人独资企业实为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未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变更登记的,不影响转让的效力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

民一庭意见

合伙纠纷还是劳动争议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退伙的处理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内转让全部财产份额的处理

3.清算、破产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不是实际控制人或未实际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股东,不能免除清算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视为解除的,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

公报裁判摘要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有法人资格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经清算私自处分债权债务及资产的效力

公司破产情况下的股东补充赔偿责任承担

关联公司的合并清算及破产衍生诉讼的审判方式

民二庭裁判要旨

政策性破产企业债务核销后的担保责任承担

4.改制

公报裁判摘要

企业通过职工全额出资购买净资产的方式改制对企业债务的影响

债权人对改制后企业催款的效力

企业改制后的债务承担

八、证券、期货案件

1.证券

公报裁判摘要

企业分支机构撤销后的民事责任承担

证券营业部办理和撤销指定交易后客户资金变动是否应认定为侵权

投资人起诉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处理

证券公司营业部挪用客户账内资金或证券的责任承担

委托理财合同保底条款的效力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优先权及其救济

权证的信息披露与风险承担

权证的审核创设与责任

证券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盗卖客户股票获取价金的损害赔偿责任承担

民二庭裁判要旨

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完整的保障

证券公司将客户交与理财的资金指定信托公司理财的法律关系梳理

证券公司内部人员违法犯罪和客户自己过错致客户资产损失的责任分担

2.期货

公报裁判摘要

期货交易会员单位租借席位的法律责任

期货公司强行平仓的条件和后果

九、保险案件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因第三者的违约行为给保险标的造成损害的,可以认定为“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

公报裁判摘要

被保险人未告知重要情况的法律后果

意外伤害保险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与未说明免责条款的效力

保险公司无权解释法律概念及其说明免责条款义务

获得侵权赔偿后可否主张保险理赔

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自助式保险卡”的法律效力

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合同欺诈的认定

保险合同中的特定交易习惯

保险公司不能以被保险人没有选择保险合同指定的治疗方式而免除自己的保险责任

签发保险单并非保险合同成立时所必须具备的形式,保险合同可以明确约定以交纳保险费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民二庭裁判要旨

保险人理赔后获得代位赔偿权

不定值保险的价值确定

保险标的物的范围认定

十、金融、票据案件

1.银行

公报裁判摘要

商业银行对工作人员除名后未收缴其工作证件,致使其骗取他人存款的,应承担责任

商业银行对利用自助银行和ATM机实施犯罪的防范义务

存单与底单不符的存款关系确认

金融企业违规收费构成不当得利

外资金融机构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合法性

商业银行的保证支付、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义务

借新贷还旧贷的认定

商业银行对自助柜员机的安全保障义务

银联卡特约商户的签字核对义务

银行内部业务规定在储蓄合同中的效力

指定收款人与实际收款人名称之间表面上不完全一致的处理

提单持有人是否因受领提单的交付而取得物权以及取得何种类型的物权,取决于合同的约定

民二庭裁判要旨

“流动资金”借款的认定与涉及犯罪的案件处理

2.票据

公报裁判摘要

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效力

信用证欺诈的认定与后果

票据基础关系的效力不影响票据关系的效力

除权判决的法律后果

合法持票人对不当公示催告及除权判决的救济

民二庭裁判要旨

商业银行对无基础交易背景且申请贴现人尚未持有的汇票进行贴现的性质认定

进口押汇方式的应用

以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融资的责任认定

3.金融不良资产处理

公报裁判摘要

资产包形式的银行不良金融债权整体出售转让

民二庭裁判要旨

继受债务的新债务人的地位

4.典当

公报裁判摘要

绝当的法律后果

未登记的土地抵押不影响典当协议效力

十一、海事、海商案件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对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审查及《海商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的理解

协商违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导致发生的船舶碰撞事故责任认定

“一切险”的范围和认定

公报裁判摘要

保险人是否应对间接碰撞事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提单主体与运输合同主体不一致时的托运人认定以及无单放货的责任承担

“一切险”的理赔范围

借提货单办理提货手续的责任认定

原油交货的数量认定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与火灾免责

航次租船合同的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公共运输的认定

提单提早转让行为的效力

《海商法》的适用范围

救助款项可否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在建船舶试航期间发生事故的,不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海商法》第五十五条的适用

船舶触碰损害赔偿及相关追偿的法律适用

海难救助合同的性质认定与法律适用

对于严重违法航行的,如何判断责任人是否丧失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

十二、知识产权与竞争案件

1.著作权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他人研发软件读取为限制竞争而以特定文件格式保存的数据的,不构成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被告拒绝提供被控侵权软件的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的,可以判定侵权

公报裁判摘要

电影著作权人可以与他人约定按比例分成收入和违约赔偿责任

主要以传统民间音乐曲调为基础进行创作的音乐作品,应认定为改编的音乐作品

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成员国国民享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教科书并非泛指中小学使用的所有教材

著作权人以他人研发软件读取其设定的特定文件格式构成对其软件著作权的侵犯,主张他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戏剧类作品的表演者认定及录像制作者、音像复制单位的权利义务

如何判断双方的软件源程序之间是否相同或者构成实质性相同

网站“影视频道”链接至第三方网站的注意义务

外国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人对作品的传播和使用并非享有绝对的垄断权

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

认定作品的要点与演绎者的著作权

如何确定计划经济年代创作的动画影片角色形象著作财产权归属

市场管理公司侵犯知识产权民事责任的认定

家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2.专利权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临时保护期内的专利权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书表述存在明显瑕疵的后果

公报裁判摘要

专利技术实施许可中提供包含专利技术的专用生产设备的,不属于“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专利权人写入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技术特征都应当纳入技术特征对比之列

如何审查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和判断专利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

专利权人无权独自解除其与其他非专利权人共同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职务发明的认定

如何明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侵犯发明专利权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最终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和停止侵犯专利权申请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属于“申请有错误”

专利权人不应因专利丧失新颖性被宣告无效为由,拒绝支付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之前已经发生的专利实施许可行为所应支付的职务发明设计人报酬

只有当被控侵权方法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分别相同或等同时,方能认定被控侵权方法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如何确定方法专利的实施顺序及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程序中放弃的技术方案,均不能通过等同侵权将其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侵权纠纷中的现有技术抗辩

方法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如何评价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

禁止反悔原则中“放弃”的认定

对于保护范围明显不清楚的专利权,不应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构成侵权

功能性设计特征、装饰性设计特征以及功能性与装饰性兼具的设计特征

使用环境特征对于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定程度

专利侵权案件中的并列独立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及侵权判断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限制

技术领域的确定与判决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的情形

方法专利的步骤顺序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等相关问题

他人在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日前实施该专利的权限

对设计特征的认定

如何判断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否构成合法在先权利

3.植物新品种权

公报裁判摘要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认定

植物新品种权的取得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任何个人或单位不能以任何其他方式原始取得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中的权利用尽原则

DUS测试结论与DNA指纹检测结论不同时以何为准

4.商标权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如何判断具有地域性特点的商品通用名称

公报裁判摘要

购置他人生产的旧设备重新修整,去除原有商标标识后以自己产品出售的行为构成侵权

商品包装上标明的实际产地与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地名相同的,属于正当使用

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地名来标注商品房地理位置的,可不构成侵权

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典型情况

商标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与赔偿计算

《商标法》第十五条中“代理人”的范围

对他人注册商标中地名的使用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认定

将他人驰名商标作为自己的企业字号足以造成误认或者误解的,构成侵权

注册商标中的地名经国家专门行政机关批准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被获准使用的民事主体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使用该原产地域专用标志

服务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和侵权认定

人民法院对涉案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作出认定,不受当事人诉讼请求的限制

企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如何判断被控侵权标识与主张权利的注册商标是否构成近似

如何判断使用的名称是否是商品通用名称,如何判断商品通用名称是否具有广泛性、规范性

商品市场的管理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商铺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游戏服务使用商标是否侵权的判断

如何判断被控侵权标识与主张权利的注册商标是否近似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意义上的商标近似判断

将他人注册商标中相同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虽不突出使用,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认定

注册商标中“不正当手段”的含义和商品是否类似的判断

如何认定知名商品及考虑对其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保护

驰名商标认定中的若干问题

商标权利用尽原则的实践应用

工商行政机关对商标侵权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考量因素

将他人注册商标完全嵌入自己未注册产品标识中是否构成商标近似侵权

商标注册中的合理避让义务

5.不正当竞争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具有商号作用的企业名称简称在互联网竞价排名中的保护

制止不正当竞争不要求经营者必须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和经营者之间必须具有直接的竞争关系

在其他经营者网站强行弹出广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知名商品及其特有的包装、装潢认定和保护

将“老字号”或与其近似的字号注册为商标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公报裁判摘要

餐饮业经营者使用已广泛代表一类特色风味菜肴和饮食经营方式的称谓为其服务说明,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恶意注册、使用域名的认定

把自己的商品名称设计成与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构成不正当竞争

损害通过附属企业经营活动间接从市场获利的事业法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知名作家在自己作品上的署名具有商品标识作用

字号不构成商标侵权但产生使消费者混淆或可能混淆市场主体以及服务来源的使用后果的,构成不正当竞争

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保护

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或者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属不正当竞争

不宜将侵权产品的销售地视为使用商业秘密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在不涉及竞业禁止义务和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行为人运用自己在原用人单位学习的知识、技能为其他与原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服务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认定

企业简称能否特指该企业的认定

网络侵权的行为与主体认定

如何认定同业竞争者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纠纷中商业道德的分析确定

如何分析评价限制最低转售价格行为的经济效果

开发运营“过滤视频广告”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

十三、民事诉讼

1.管辖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第三者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管辖法院

当事人一审未提出管辖异议,在二审或再审发回重审时提出管辖异议的,不予审查

公报裁判摘要

一方当事人已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法院起诉后,又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

协议管辖权适用的限制

受理案件后被告方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对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行使管辖权

当事人以其不是适格被告为由提出的异议不属于管辖权异议

债权几经转让后协议管辖约定的效力

合同中约定管辖的条款的效力不因补充协议的签订而改变

被告未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无需再移送管辖

“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理解

当事人在不同时间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处理

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能否再行提出管辖权异议

铁路运输法院专门管辖案件的级别管辖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与处理

确定仲裁裁决执行管辖的两个连接点

2.审判组织、诉讼参加人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对航空旅客运输实际承运人提起的诉讼中,被告人的确定

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中相关起诉条件的认定

公报裁判摘要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客体合并审理无须经当事人同意

法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没有进行清算,也没有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诉讼

民政部门不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适格诉讼主体

对于借款人为同一主体的多份借款合同相关诉讼,各担保人所提供担保的对象、金额、方式不相同的,合并审理需要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民一庭意见

企业名称变更但尚未取得营业执照期间应如何进行诉讼

天然渔业资源遭受侵害时渔政处可否作为侵权诉讼的原告

侵权行为导致身份不明的受害人死亡,民政部门等行政部门或其他机构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出让人按照联合竞买人的约定与其中一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另一方联合竞买人不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参与过案件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针对该案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的审判

3.证据

公报裁判摘要

鉴定依据应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庭审质证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

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效力

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均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处理

当事人对合同文本原件真实性的举证责任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相关的取证问题

被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依法仍享有抗辩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鉴定结论的证明力问题

船舶在修理厂进行修理时发生火灾的举证责任

审判人员对证据的审核、判断

涉嫌虚构婚内债务案件中的证据问题

旅行社的举证责任

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不同

合同的证明力与确定争议法律关系性质的方法

印章在证明协议真实性上的证明力与另案中所作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

环境污染损害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与水产养殖物灭失后的经济损失确定

政府机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证明力

民一庭意见

环境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

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对方证据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诉讼结果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证据认定,应从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原告仅依据付款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主张为其他法律关系时应承担举证责任

民间借贷中大额现金交付事实的举证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4.调解、保全、强制措施、期间、送达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对存在虚假诉讼可能的审查判断

公报裁判摘要

诉讼调解中允许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担保履行调解协议

调解必须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

如何判断保全申请是否有错误

有义务协助保全的第三人妨害保全的责任

虚假诉讼应承担责任

人民法院可以迳行对违法当事人予以罚款

被告方数个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通过一个企业法人向其他企业法人转交或者留置送达,不属于审判程序违法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民一庭意见

经催告当事人仍未交纳诉讼费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因财产保全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如何认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

5.起诉和受理

公报裁判摘要

请求人民法院变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股权的,是否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一事不再理

如何判断基于同一纠纷而提起的两次起诉是否属于重复起诉

生效判决的被告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予受理

政策性债权转出资相关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

法人与政府之间是否形成民事合同关系的认定

当事人因占有使用国家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而发生的借款合同纠纷,属于民事受案范围

对起诉中“同一案件”的认定和口头准许撤诉的效力

以实际争议标的额超出原诉讼请求另行起诉的,属于对同一争议事实再次起诉

司法鉴定结论不具有可诉性

对大股东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处理

变更民办学校举办人身份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对于没有法律上的权利基础的事实确认,不能作为独立的诉讼请求

民一庭意见

部分业主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请求撤销业主大会决定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主管范围

人民法院能否受理针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起诉

当事人对履行民事调解书中产生的新争议事实有权提起新的诉讼

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后,又以不当得利为由另行起诉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成交确认书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

当事人以执行和解协议产生新的合同权利义务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将执行和解协议作为案件定案依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可否就精神损害赔偿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就他人承包的土地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裁判

当事人就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后未实际取得承包土地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不能弥补损失,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处理问题

当事人就探望权纠纷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构成一事不再理的判断

6.一审、二审程序

公报裁判摘要

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民事行为的效力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涉嫌经济犯罪但不能用证据来否定买卖合同关系真实存在而主张中止审理的,不能成立

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而在二审中对一审判决提出异议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自然人涉嫌犯罪部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民事纠纷部分应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应以当事人请求、主张的范围为限

合法持票人对不当公示催告及除权判决的救济

民一庭意见

申请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的顺序问题

已生效调解书的案外人在另案审理过程中以恶意串通为由对调解书内容提出异议的司法应对

当事人的案涉行为涉嫌行政违法不影响民事案件的受理

二审中发包方以一审判决作为新证据主张承包方起诉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诉请应否予以支持

对保证期间是否经过的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应依职权主动审查

当事人于上诉期间届满后对委托代理人的上诉行为进行追认的,不能视为当事人于法定上诉期间内提起上诉

民二庭裁判要旨

案外人刑事案件不影响民事案件当事人行使民事诉权

7.审判监督程序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民事抗诉中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处理

公报裁判摘要

非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否定已生效判决

再审不能超出原审范围进行裁判

当事人对已生效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的,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

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对生效调解书进行再审

经审查,申请再审人的再审事由不成立的,应当驳回再审申请

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

对诉讼和解协议申请再审予以驳回的情形

案外人可否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条件

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申请的再审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抗诉的再审案件一般应以原审审理范围为限

仅有部分债务人申请对生效裁判再审的如何处理

民一庭意见

当事人以人民法院未就时效抗辩权进行释明为由申请再审改判,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再审审理时发现当事人已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应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再审之诉

生效判决确认债权的受让人是否享有对生效判决的申请再审权

人民法院已经提审的案件,被申请人在再审审理过程中提出不同的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否一并审理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中止审理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予驳回

案件判决生效后,划拨土地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当事人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有效,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针对人民法院已经依法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后的案件,再次申请再审的处理

人民法院针对再审申请人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裁定不服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范围

人民法院不能将其已依法立案审查的再审申请案件报请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8.执行程序

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二审期间达成的和解协议

权利人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合法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清偿多份执行通知的处理

涉外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或者其财产在我国领域内的,我国法院有执行管辖权

法院撤销原执行裁定及执行回转行为是否属于执行错误的认定

公报裁判摘要

人民法院如何审查处理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

组建新公司转移资产的认定和处理

案外人异议的法律适用

执行异议的相关程序问题

执行标的异议之诉

对生效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的审查

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的理解

质权排除另案债权的强制执行

对学校财产的执行不能改变其公益性用途

民一庭意见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适用

民二庭裁判要旨

允许债权人通过执行程序以外、法律未禁止的方式和途径实现其债权

9.涉外民事诉讼及法律适用

公报裁判摘要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与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行为,应当分别判断其效力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中的准据法适用问题

涉港民商事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

民一庭意见

登记在外籍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权属认定的法律适用问题

十四、非诉讼程序

公报裁判摘要

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未约定仲裁机构的处理

当事人签订的多份合同中对仲裁条款约定不一的,仲裁条款只在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确定仲裁条款效力的准据法,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者对仲裁地约定不明,应当适用法院地法律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

多个合同中仅一个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处理

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条件

民一庭意见

如何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订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仲裁程序中达成的调解书被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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