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序题
第一编 人法
第一篇 自然人
第一题 人的开始
第二题 人格权
第三题 姓名
第四题 住所
第五题 权利行使能力和无能力
第六题 不在
第一节 失踪
第二节 宣告不在
第七题 人的终止
第一节 死亡
第二节 推定死亡之宣告
第三节 生存之承认
第八题 民事身份的登记
第二篇 法人
第一题 一般规定
第二题 社团
第三题 财团
第三篇 未登记之社团、财团和委员会
第一题 社团
第二题 财团
第三题 委员会
第四篇 农村公社和原住民公社
单题 一般规定
第二编 法律行为
第一题 一般规定
第二题 法律行为的形式
第三题 代理
第四题 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五题 法律行为之负荷
第六题 法律行为之伪装
第七题 法律行为之诈害
第八题 意思瑕疵
第九题 法律行为的无效
第十题 法律行为的确认
第三编 家庭法
第一篇 一般规定
第二篇 夫妻共同体
第一题 作为行为的婚姻
第一节 婚约
第二节 结婚之障碍
第三节 婚姻的缔结
第四节 婚姻的证明
第五节 婚姻的无效
第二题 配偶之间的人身关系
单节 产生于婚姻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题 夫妻财产制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所得共同制
第三节 分别财产制
第四题 婚姻关系的弱化和解除
第一节 分居
第二节 离婚
第三篇 亲子共同体
第一题 婚生亲子关系
第一节 婚生子女
第二节 收养
第二题 非婚生子女
第一节 非婚生子女之认领
第二节 非婚生亲子关系的司法宣告
第三节 受扶养的子女
第三题 亲权
单节 亲权的行使、内容和终止
第四篇 家庭之庇护
第一题 扶养和家庭财产
第一节 扶养
第二节 家产
第二题 家庭庇护之补充制度
第一节 监护
第二节 保佐
第三节 亲属委员会
第四编 继承法
第一篇 继承之一般规定
第一题 依继承发生的移转
第二题 遗产回复请求权
第三题 不配
第四题 遗产的承认和抛弃
第五题 代位继承
第二篇 遗嘱继承
第一题 一般规定
第二题 订立遗嘱之程式
第一节 共同规定
第二节 公证遗嘱
第三节 密封遗嘱
第四节 公证员和遗嘱证人的资质障碍
第五节 亲笔遗嘱
第六节 军人遗嘱
第七节 海上遗嘱
第八节 在外国订立的遗嘱
第三题 特留份和可处分的份额
第四题 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设立和替补
第五题 继承权的剥夺
第六题 遗赠
第七题 添加权
第八题 遗嘱执行人
第九题 遗嘱的撤销、失效和无效
第一节 撤销
第二节 失效
第三节 无效
第三篇 法定继承
第一题 一般规定
第二题 直系卑血亲继承
第三题 直系尊血亲继承
第四题 配偶继承
第五题 旁系亲属继承
第六题 国家和公共慈善机构之继承
第四篇 遗产
第一题 合算
第二题 不分割和分割
第一节 不分割
第二节 分割
第三题 遗产之负担和债务
第一节 负担
第二节 债务
第五编 物权
第一篇 一般规定
第二篇 财产
第一题 财产的种类
第二题 组成部分和从物
第三题 孳息和产物
第三篇 主物权
第一题 占有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占有的取得和维持
第三节 占有的种类及其效力
第四节 法定推定
第五节 改良
第六节 占有保护
第七节 占有的消灭
第二题 所有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所有权的取得
第一分节 先占
第二分节 加工和混合
第三分节 添附
第四分节 所有权的转移
第五分节 取得时效
第三节 土地所有权
第一分节 一般规定
第二分节 基于相邻关系的限制
第三分节 所有权人的权利
第四节 所有权的消灭
第五节 共有
第一分节 一般规定
第二分节 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分节 分割
第四分节 共有的消灭
第五分节 不分割之约定
第六分节 隔断墙
第三题 用益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用益权人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节 准用益权
第四节 用益权的消灭和变更
第四题 使用权和居住权
第五题 地上权
第六题 役权
第四篇 担保物权
第一题 质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债权和有价证券之质押
第四节 质权的消灭
第二题 不动产质权
第三题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抵押权的顺位
第三节 抵押权之缩减
第四节 抵押权对第三人的效果
第五节 法定抵押权
第六节 抵押权的消灭
第四题 留置权
第六编 债
第一篇 债及其样式
第一题 给予之债
第二题 作为之债
第三题 不作为之债
第四题 选择之债和任意之债
第五题 可分之债和不可分割之债
第六题 共同之债和连带之债
第七题 债的承认
第八题 债的移转
单节 权利让与
第二篇 债的效力
第一题 一般规定
第二题 清偿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利息的清偿
第三节 依提存而清偿
第四节 清偿抵充
第五节 清偿代位
第六节 代物清偿
第七节 错债清偿
第三题 更新
第四题 抵销
第五题 免除
第六题 混同
第七题 和解
第八题 协议解除
第九题 债的不履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迟延
第三节 附违约金条款的债
第七编 债的发生依据
第一篇 合同总则
第一题 一般规定
第二题 同意
第三题 合同的标的
第四题 合同的形式
第五题 预约合同
第六题 互为给付之合同
第七题 合同地位的转让
第八题 给付负担过重
第九题 非常损失
第十题 利益第三人合同
第十一题 第三人义务或行为之允诺
第十二题 指名合同
第十三题 立约定金
第十四题 悔约定金
第十五题 瑕疵担保义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追夺担保
第三节 隐蔽瑕疵之担保
第四节 对转让人自己行为的瑕疵担保
第二篇 有名合同
第一题 买卖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出售之财产
第三节 价金
第四节 出卖人的义务
第五节 买受人的义务
第六节 风险的转移
第七节 买受人适意之买卖、试验买卖和货样买卖
第八节 按度量的买卖
第九节 文书交付之买卖
第十节 可添加于买卖的约款
第一分节 一般规定
第二分节 保留所有权的买卖
第三分节 买回之约款
第十一节 代位先买权
第二题 互易
第三题 供给
第四题 赠与
第五题 消费借贷
第六题 租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出租人的义务
第三节 租赁期间
第四节 转租和租赁的转让
第五节 租赁的终止
第七题 住宿
第八题 使用借贷
第九题 提供服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服务之租赁
第三节 承揽合同
第四节 委托
第一分节 一般规定
第二分节 受托人的义务
第三分节 委托人的义务
第四分节 委托的消灭
第五分节 附代理的委托
第六分节 未附代理的委托
第五节 寄托
第一分节 意定寄托
第二分节 必要寄托
第六节 司法寄托
第十题 保证
第十一题 仲裁条款与仲裁协议
第十二题 终身定期金合同
第十三题 游戏和博戏
第三篇 无因管理
第四篇 不当得利
第五篇 单方允诺
第六篇 非合同责任
第八编 时效与除斥期间
第一题 消灭时效
第二题 除斥期间
第九编 公共登记
第一题 一般规定
第二题 不动产产权登记
第三题 法人登记
第四题 身份登记
第五题 委托和授权登记
第六题 遗嘱登记
第七题 法定继承之登记
第八题 动产登记
第十编 国际私法
第一题 一般规定
第二题 司法管辖权
第三题 准据法
第四题 国外判决与仲裁的承认和执行
尾题
第一节 最终规定
第二节 过渡性规定
附一 《秘鲁民法典》条文修改情况一览表
附二 秘鲁民法典的改革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