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章 官制
第一节 官厅
第一款 邮传部官厅
第二款 交通部官厅
第二节 职官
第一款 实官
第一项 邮传部实官
第一目 尚书侍郎正副大臣及国务大臣所负之责任
第二目 丞参以下之额缺及分配
第二项 交通部实官
第一目 总长及所负国务员之责任
第二目 次长以下各官
第二款 职差
第一项 邮传部职差
第二项 交通部职差
第三节 任用
第一款 调用
第一项 邮传部调用
第二项 交通部调用
第一目 调部任用
第二目 调用局员
第三目 参事上办事等职
第四目 秘书上办事等职
第二款 分用
第一项 邮传部分用
第一目 举贡考试分用
第二目 国内各学堂毕业生考试分用
第三目 国外游学毕业生考试分用
第四目 其他各项分用
第二项 交通部分用
第一目 铨叙局咨送毕业学生分用
第二目 留学生甄拔及格分用
第三目 文官高等考试及格分用
第四目 文官普通考试及格分用
第五目 保荐分用
第三款 甄用
第一项 邮传部甄用
第二项 交通部甄用
第一目 普通甄用
第二目 依甄用令甄用
第三目 依甄用条例甄用
第三项 特别甄用
第一目 甄取实习生
第二目 甄录练习员
第三目 征求专门人才
第四款 聘用
第一项 本国聘员
第二项 外籍聘员
第一目 电政顾问中山龙次
第二目 铁路顾问平井晴二郎
第三目 艺务秘书雷佐治Geo Bronson Rea
第四目 铁路会计顾问亚当士 Henry C.Adams
第五目 法律顾问甘博士Kent
第六目 铁路会计顾问贝克John Farl Baker.
第七目 航政顾问戴理尔W.F.Tyler
第八目 高等专门顾问班乐卫Paul Painleve
第九目 技术顾问克拉克F.H.Clark
第十目 总绘图员李却生W.P.Richardson
第十一目 机务助理员杨贻志E.G.Young
第十二目 技术顾问詹孙T.R.Johnson
第十三目 铁路技术委员会顾问大村卓一
第十四目 铁路技术委员会任事德致尔Dethieu
第十五目 水道工程顾问方维因N.Van der Veen
第十六目 技术顾问义理寿I.V.Gilio
第五款 雇用
第四节 官规
第一款 服务
第一项 邮传部服务规章
第二项 交通部服务规章
第一目 普通适用之服务规章
第二目 本部特定之服务规章
第二款 任免
第三款 考绩
第一项 邮传部考绩
第二项 交通部考绩
第四款 禁令
第一项 邮传部禁令
第二项 交通部禁令
第五款 奖惩
第一项 奖励
第二项 惩戒
第六款 出差
第七款 值班
第一项 邮传部值班
第二项 交通部值班
第八款 保证金
第九款 抚恤
第一项 邮传部抚恤
第二项 交通部抚恤
第五节 俸薪公费津贴
第一款 邮传部官俸及公费
第一项 邮传部官俸
第二项 邮传部公费
第二款 交通部俸薪津贴
第一项 交通部官俸
第三款 俸薪之发给
第一项 发给方法
第二项 搭发债券及减成
第一目 搭发爱国公债
第二目 搭发有利库券
第三项 俸给灭成
第四项 搭发中交京钞
第五项 扣提赎路储金
第六节 文书印信
第一款 文书
第一项 公文程式
第一目 普通公文程式
第二目 特别公文程式
第二项 文书收发
第三项 文书处理
第四项 文书保管
第二款 印信
第二章 财政
第一节 处理财政之机关
第一款 部内掌管财政之司科
第二款 清查款项处
第三款 款项处
第四款 管理公债处
第五款 预算委员会
第六款 财产清查处
第七款 特别会计总核处
第八款 经理公债处
第九款 查账委员会
第十款 债款审核处
第十一款 筹远内外债委员会
第十二款 财政整理委员会
第二节 财政之处理
第一款 特别会计
第二款 会计规章
第三款 预算决算及概算书计算书办法
第一项 清代之预算
第二项 民国元年以后之预算
第三项 决算
第四项 概算书
第五项 计算书
第四款 整理财政计画
第一项 光绪三十四年借款扩充交通要政计画
第二项 民国五年交通会议关于财政之计画
第三项 民国九年筹募八厘实案公债计画
第四项 民国十二年整理债务计画
第五项 民国十三年整理债务计画
第六项 民国十四年整理债务计画
第三节 各处挪欠款项
第一款 汉冶萍公司之预付轨价
第二款 交通银行旧存款
第三款 中东铁路借款
第一项 第一次借款
第二项 第二次借款
第三项 借款之划抵
第四款 南浔铁路借款
第五款 军事运输与财政部转账之款
第六款 垫拨财政部之款
第七款 垫拨保洛协饷与财政部转账之款
第四节 经理款项之金库
第一款 创设代理国库之交通银行
第二款 交通银行之政革及经过
第三款 交通银行纸币之发行及国库之经理
第四款 统一国库之经过
第五款 存放款项之其他银行
第五节 收支
第一款 邮传部经费
第一项 本部办公经费
第二项 铁路办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