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引言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二)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三 本书重难点与创新点
(一)本书重点与难点
(二)本书创新点
第一章 地方税体系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地方税体系的基本内涵
一 地方税的概念
二 地方税体系的内涵
三 地方税体系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政府间财政关系
(二)分税制
第二节 地方税体系存在的理论依据
一 地方税体系存在的现实依据:地方政府的存在
(一)地方政府的客观存在
(二)地方政府存在的解释:财政分权理论
二 地方税体系存在的制度前提:政府间事权、支出责任的划分
(一)政府间事权划分的依据:公共产品受益范围标准
(二)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的划分
三 地方政府需要自己的税收来源:对上级政府拨款的分析
第三节 地方税体系存在的现实基础: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一 中央与地方之间税收权限的划分
(一)税权划分模式特点的基本概括
(二)中央税权的主导性与适当赋予地方税权相结合
二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税收收入划分
(一)相关学者对税收收入划分原则的综述
(二)税收收入划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相结合
第二章 建立公正正义的地方税体系
第一节 政府财政职能定位:公正正义
一 对主流经济学财政职能的反思
(一)反思一:以整个“社会”追求价值财富极大化为前提
(二)反思二:政府履行三职能的前提条件
二 重新认识财政职能
(一)一个基本假设:政府是“正义之德”的承担者
(二)从和谐社会的要求看财政职能
第二节 税收中性理论发展及对其基本理解
一 西方税收中性理论发展述评
(一)西方税收中性理论发展过程
(二)税收中性思想的理论贡献
二 对税收中性原则的理解
(一)税收中性原则的内涵
(二)税收中性的相对性
(三)税收中性原则与效率和公平原则
(四)税收中性原则与轻税政策
第三节 公正正义的地方税体系与税收中性原则
一 建立地方税体系应坚持公正正义
二 税收中性在地方税体系设计中的体现
第三章 地方税体系制度安排研究
第一节 地方税体系制度安排相关讨论
一 地方税收入规模安排讨论
(一)关于地方税收入规模影响因素的讨论
(二)关于地方税规模的合理界限的讨论
(三)衡量地方税收入规模的指标体系
二 地方税税制安排讨论
(一)关于税基和税种的讨论
(二)对“一般税”税种和“精选税”税种的讨论
(三)关于税率的讨论
(四)关于税负的讨论
(五)关于税收优惠的讨论
三 地方税税权讨论
(一)关于税收立法权的讨论
(二)关于税收征收管理权的讨论
(三)关于税收政策制定权的讨论
四 地方税税收征管的讨论
第二节 国际地方税体系制度安排基本情况
一 地方税收体系制度安排的国际比较
(一)地方税收入规模的国际比较
(二)地方税收模式国际比较
(三)地方税收中的财政自治国际比较
二 几个国家的地方税体系安排讨论
(一)加拿大
(二)美国
(三)北欧国家
(四)日本
(五)德国
三 世界各国税制改革中性化趋势
(一)发达国家税制改革
(二)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中性化趋势
第三节 地方税体系制度安排:理论与实践的总结
一 地方税体系制度安排的基本方向
(一)效率优先的地方政府原理
(二)有效率的地方税体系制度安排
二 地方税体系制度安排国际经验的总结
第四章 中国地方税体系的发展状况
第一节 中国地方税体系变迁历程
一 1994年分税制改革前中国地方税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一)新中国地方税体系的初步确立
(二)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地方税制的演变
(三)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地方税体系
二 中国现行地方税体系的形成
(一)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
(二)1994年后的地方税制改革
(三)现行地方税税种
第二节 对中国地方税体系的审视
一 地方税收入规模的分析
(一)地方税收入规模的总量分析
(二)地方税收入税种结构分析
二 地方税税制的分析
(一)商品劳务税
(二)财产税
(三)其他税类
(四)中国地方税税收优惠分析
三 地方税税权的分析
(一)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的状况尚未完全打破,远不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二)地方税收入征收管理权中的问题不容忽视
(三)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税权划分不明确
(四)缺少转移支付的法律规范
四 地方税税收征管分析
第五章 改革和完善中国的地方税体系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
一 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基本特征
(一)税基具有非流动性
(二)基于受益原则课征
(三)税基较广,税收规模较大
(四)收入相对稳定,不易发生周期性波动
(五)对经济的发展具有适度的弹性
(六)由地方征管效率较高
二 地方税主要税基——财产税
(一)对财产税的基本理解
(二)中国以财产税为地方税主要税基的基本理由
三 改革和完善财产税制的思路
(一)以物业税作为财产税的基本税种
(二)将契税同营业税与印花税相关部分合并
(三)降低土地增值税的边际税率
(四)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第二节 其他地方税种的结构优化
一 完善现有税种
(一)调整营业税
(二)改革资源税制
(三)改革印花税制
(四)改革和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 开征新税种
(一)开征社会保障税
(二)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
(三)开征燃油税
第三节 改革和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其他制度安排
一 建立税式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提高税收优惠的效益
二 改革和完善地方税收征管
(一)要理顺国、地税两家税收征管关系
(二)统一地方税征管机构,优化地税机构内部征管运行机制
(三)简化征管体制,降低遵从成本
三 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权
(一)中央需要保持相当的税权集中,高度分权的模式行不通
(二)摒弃传统的税权过度集中模式,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权
(三)明确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
第六章 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制度环境
第一节 正确处理使用费和税收的关系
一 政府收费与地方税收的关系
(一)性质方面的关系
(二)用途的关系
(三)征收管理的关系
二 地方政府收费权限和收费规模日益膨胀
三 规范收费是市场经济法制化、各主体行为规范化的必然要求
四 税、费、捐分流治理是规范收费的治本之策
(一)部分收费转化为税的理由和条件
(二)确立“捐”的形式
(三)保留部分收费的必要性
五 规范地方政府的收费
第二节 统一地方政府预算
一 统一地方预算——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二 改革预算编制办法
第三节 建立有利于展开效率竞争的转移支付制度
一 转移支付与地方税的逻辑关系
二 改革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方政府效率竞争
三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消除区域间地方税收入规模的不均衡
四 建立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
(一)提高中央财政的汲取能力,这是建立有效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前提条件
(二)合理确定转移支付目标
(三)选择合适的转移支付模式
(四)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大致均等化
总结
参考文献